(原標題:榆林產婦墜亡事件中“假解聘”護士已返崗,官方調查其他情況)

5月13日,陝西省榆林市第一醫院綏德院區婦產科助產士劉麗終於回到了闊別890天的工作崗位。

劉麗在2017年的榆林產婦墜亡事件之後遭“解聘”,在外學習半年後,她按照與醫院的約定返崗卻遭拒。此事經歷仲裁和判決,劉麗返崗的請求均獲得支持。判決生效一年多後,她終於返崗。

劉麗告訴澎湃新聞,她已和榆林市第一醫院簽訂了新的勞動合同,期限爲5年,而對於此前法院判定補發的工資和補助等,醫院方面也將在覈算完成後向其發放。13日上午,榆林市衛健委相關負責人也向澎湃新聞證實了上述處理進展。

另據西部網5月11日報道,此事件涉及的其他情況,榆林市衛健委工作組正在進一步調查覈實中。榆林市衛健委表示,調查結果無論涉及到什麼人、什麼職務,都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嚴肅處理,決不姑息。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17年8月,產婦馬某某在榆林市第一醫院生產時,因不堪忍受疼痛墜樓身亡,引發輿論關注。在事件處理階段,事發當天在二線值班的付班助產士劉麗被認定爲事件的直接責任人之一,也是唯一一個遭到解聘處分的人。

爲平息事件影響,劉麗在醫院安排下外出學習半年,並簽訂“承諾書”,約定在她學習期滿後回醫院婦產科門診上班,學習期間的待遇由護理部負責,但劉麗需保證不能做出損壞醫院聲譽、破壞醫院形象之事,回院上班後,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醫院安排。

然而,進修結束後,劉麗想遵從此前“承諾書”返回醫院上班時,卻被拒之門外。

2018年12月,劉麗向綏德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申請勞動仲裁,其返崗等訴求獲得支持。榆林市第一醫院綏德院區不服裁決,告上法庭,要求撤銷勞動仲裁裁決書,認定勞動關係不存在。

2019年3月,綏德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要求院方安排劉麗上崗並給予她同級同類人員的同崗同酬待遇,同時補發其在學習期間少發的、及未安排上崗期間停發的工資及社保待遇,並報銷差旅和補助。

判決書指出,事件發生時劉麗爲付班護士,不應承擔主要責任,醫院對其他相關人員給予記過、警告等處分,卻給予劉麗解聘處分,本身就不符合客觀事實,有失公正。並且醫院在書面解聘劉麗的同時,仍安排其外出學習,並承諾學習期滿後給予安排崗位,這意味着“解聘”並非院方的真實意思。

一審判決下達後,院方沒有上訴,也未通知劉麗回院上班,理由是返崗安排需上報榆林市衛健委審批。

5月8日,榆林市衛健委主任惠德存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返崗不必由市衛健委審批,醫院當時處理事件的具體做法未曾上報,後續雙方糾紛走進司法程序既已有結果,將敦促醫院積極執行。

澎湃新聞報道此事後,引起榆林官方重視。

據西部網5月11日報道,榆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迅速召開專題會議,責成市衛健委成立工作組,全面開展相關調查工作。

報道稱,榆林市衛健委在第一時間責令榆林市第一醫院儘快對接法院並與當事人協商,落實法院判決,事件涉及的其他情況,榆林市衛健委工作組正在進一步調查覈實中。同時,榆林市衛健委表示,調查結果無論涉及到什麼人、什麼職務,都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嚴肅處理,決不姑息。

5月13日,澎湃新聞從榆林市衛健委相關負責人處獲悉,目前劉麗已返回醫院上班。劉麗表示,醫院已和她簽訂了新的勞動合同,期限爲5年,對於此前法院判定補發的工資和補助等,醫院方面也將在覈算完成後向其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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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崇緯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羅崇緯_NB1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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