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此時,根據北京房地產新規:離婚一年內的居民,如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其他買房商貸的行爲都屬於購買第二套房產,且第二套房貸首付需一次性支付60%。假設一對北京夫婦婚前由男方支付首付及房貸,並於購房後在房產證上寫上女友的名字,還款期間二人離婚,女方分得共同財產後需要另買新房。

現在買房因爲房子發愁的人不在少數,在婚姻中,常常因爲房產問題而鬧得不可開交。女生心目中都有一個想法,那就是希望未來老公的房產證上面可以加上自己的名字,也不說覺得對雙方感情的不信任,只是女生都會拿安全感一詞來說事。實際上很多男生也同意在自己房子上面加上另外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小編這裏建議,房產證上不要寫兩個人的名字,真實原因很多人不知道,來看看吧。

很多人覺得房產證上面加了另外一個人的名字,最大的不好就是在離婚的時候,別人可能會分到自己的財產,所以很多男性對這個不放心,也不願意把自己辛苦買的房子分給別人一半。實際上這個擔心往往是多餘的,真正應該擔心的,而是加了名字,對自己的壞處值得重視。

離婚是婚姻關係最大的意外,也是很多家庭都會避而不談的“禁區”,不過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一旦家庭關係破裂,婚後的財產分割雖然簡單清除了,但是需要新購房的一方卻會遇到很大的麻煩,住房公積金的作用會大幅下降。主要有兩點問題。

第一點:購房首付

我們以一線城市北京距離,可以更清晰直觀的分析。假設一對北京夫婦婚前由男方支付首付及房貸,並於購房後在房產證上寫上女友的名字,還款期間二人離婚,女方分得共同財產後需要另買新房。此時,根據北京房地產新規:離婚一年內的居民,如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其他買房商貸的行爲都屬於購買第二套房產,且第二套房貸首付需一次性支付60%。事實上,首付款60%的比例對北京地區的房產價格而言,幾百萬上下屬於常見情況。至於其他地區的新規也大同小異。

總結來講,按照多數地區的新規,就是無論是在本地還是外地,只要有貸款買房的記錄,而房屋並未出售的情況,夫妻任意一方在一定時間內購房都屬於二套房。此外,即使是全款買的房,再賣掉舊房之後購買新房的行爲也屬於第二套;若是夫妻共同出資貸款買房的情況,如將房屋賣掉後,重新購買仍屬於第二套,並且由於夫妻都有貸款買房記錄,也堵死了假離婚再買房的老套路。因此,只要房產證上有名字的居民,或者是和有房貸記錄的情況,只要再購買新房,大部地區的標準都算是第二套房產,已經沒有漏洞可鑽了。

第二點:公積金比例

不同性質的房屋又對應的不同的住房公積金首付比例。比如在購買經濟適用房時,使用公積金所應繳納首付的比例不得低於20%;購買共同產權產等政策性的住房或普通首套自住房時,房屋的首付比例會提高到30%以上;反之,若購買政策房以外的首套非普通自住房時的比例要求必須大於或等於40%;還有剛剛提到的購買第二套自住房的不低於60%的比例;以及最高的,購買既不是普通自住房,也不是首套的第二套住房時,收付款項的比例將不得低於80%。

綜上,房產證上寫明夫妻二人的名字對於離婚後購買新房的影響極大。當然,婚姻是神聖的,自然應該保持婚姻的持續和完整。所以,婚姻不易,大家都應該且行且珍惜,不是爲了錢,更是爲了家庭的幸福與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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