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熟悉羅翔課程的人都知道,他經常在視頻中引經據典,拿文學和哲學著作來佐證自己的觀點,並且常常用帶有湖南口音的普通話來朗誦書中的段落。“舉例”是羅翔最出名,也是最經常被人“造梗”的部分。

羅翔紅了。

很難形容羅翔紅起來的理由,從過往經驗來看,他身上並不具備“網紅”的一系列要素:顏值不算高,髮型永遠是平頭;口音不算“正”,滿滿的湖南味;穿着不算講究,永遠是西裝襯衣,領口還有些皺;聊的話題也“無趣”,畢竟正常人也不會鑽研枯燥的法條;就連背景板也毫無特色,永遠是藍底白字的“厚大法考”。

但他就這麼紅起來了,原因很難用三言兩語說明。

形式

羅翔是在今年3月正式進駐B站,創建《羅翔說刑法》的。但從去年開始,他的講課視頻就被衆多UP主陸續剪輯、搬運進了各大平臺中,並且頻頻登上熱門推薦位。

羅翔正式進駐B站當天,聞風而來的粉絲迅速破了百萬,投稿的第一個視頻,幾天時間內就達到了兩百萬播放量,這在對內容質量要求苛刻的B站社區中相當罕見,被譽爲“2020最速百萬粉傳說”。

在《羅翔說刑法》第一集中,他在家裏,臉微微側過,對着鏡頭,顯得有些憔悴。熟悉的“厚大法考”背景板也不見蹤影。

“沒有想到那麼多的同學熱愛這門課程。”他謙虛又“文藝”地說道,“我只是海灘上的一個拾貝者,希望同學們看到海邊那些貝殼的美麗,也想讓同學們看到背後的大海,是那麼廣袤,那麼美麗。”

相比羅翔本人的“雲淡風輕”,老粉絲們則顯得很狂熱,直接在公屏上上打出“開門見三”、“三遲但到”、“三三來遲”、“萬惡之源”等彈幕——這是一個老梗了,“張三”是羅翔口中大多案件中的主人公,犯下過殺人、強姦、詐騙等多宗罪行——更有粉絲建立起“法外狂徒張三的傳奇人生”等視頻合集,以供取樂。

這種爆紅,頗令人費解:B站以鬼畜文化成名,技術屬性濃厚,但羅翔的課程從來都是一鏡到底,並沒有後期剪輯的餘地。

如果非要說他身上有什麼“鬼畜”的特質,最接近的地方可能是口音:羅翔是湖南人,口音頗爲奇特,每句話中總有那麼幾個字的音調會有一個微微的上揚。如此一來,顯現出的效果是,即便講解再嚴肅的話題,都有一種“開玩笑”的感覺。

但口音屬於形式,而形式只是表象。羅翔真正厲害的地方,還是在內容上。

內容

將羅翔的每一期講課視頻拆解開來,通常可以分爲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解釋”,即講解本期課程所涉及法律的大概意義及重點。這一部分內容沒有太多技術含量,差不多等同於直接念教科書。較爲枯燥,娛樂性不高。

羅翔本人擁有多年教學經驗,顯然也清楚這一點,所以在講解這部分的時候用時最短,平均下來僅僅在一分鐘左右,然後便會立刻切換到第二部分的“舉例”上去。

“舉例”是羅翔最出名,也是最經常被人“造梗”的部分。其中一個最出名的例子,就是“糞坑案”。

“糞坑案”的主題是探討正當防衛。上世紀八十年代一個冬天,一名婦女幹部在半山腰碰到了歹徒,歹徒想要對其進行強暴,該婦女一盤算,打也打不過,荒山野嶺呼救也沒人能聽見,於是先假意答應下來,將歹徒帶到了一個“平坦的地方”——一個結冰的糞坑邊上。

到了地點,女子叫歹徒脫衣服,歹徒欣喜照辦。脫衣服的時候人的眼睛會暫時被矇住,趁着這個間隙,女子飛起一腳將男子踢下了糞坑。

男子試圖往外爬,女子在他手上跺了一腳,男子又掉了進去。又往上爬,又跺一腳,又掉了進去。如此來回三次,男子徹底掉了進去,再也沒能爬出來。

當年,這個案件引起了諸多爭議,不少學者認爲,跺第一腳屬於正當防衛,第二腳第三腳就屬於事後防衛,過當了。

對這種顯然囿於書本,脫離實踐的說法,羅翔顯得痛心疾首。“什麼叫危險排除?什麼叫一般人標準?你把你自己代入一下,如果你是這個女的,你踩幾腳?”

緊接着,他語調升起,大呼:“我踩了四腳,老子還得拿塊磚往他頭上砸。”

隨後,他還不忘補充一句“砸的時候別把糞濺到自己身上”,話音未落,又做了一個整理衣服的動作。彈幕裏,則是一片“哈哈哈哈哈哈”的快活空氣。

最後一個部分,則是舉一反三,尋求法律深層次的意義,探求其元邏輯,並且力求在法律和道德之間做平衡。這是羅翔課程的根本魅力所在。

譬如說,“糞坑案”中的爭議點,其實就是政治學、經濟學中經典的“理性人”之辨。前述提出“事後防衛”論的學者,其理論基礎,就在於人在任何時候都應該保持理性,考慮問題要全面細緻。

但羅翔認爲這種論調是完全的“事後諸葛亮”:人從來就不是完全的理性生物,因此執法者一定要處在當事者的角度去看問題。“你把自己代入一下,代入成防衛人,不要過於苛求。”

除此之外,他還有幾個觀點最爲出名。

首先是康德的名言:“人是目的,不是純粹的手段”。這一條決定了法律的基礎應該是“以人爲本”,法律是爲人服務,根本目的是爲了人類更好地生存,而不是反過來。所以如果未來某天法律阻礙了人類進一步發展,就應當被毫不猶豫地拋棄。

其次“法律的生命是經驗,而不是邏輯”。很多人認爲,法律推理似乎是一個封閉的邏輯過程。然而,但在羅翔眼中,隱藏在判例和邏輯之後的習慣、文化,都是影響判決結果的重要因素,不可輕易忽視。而僅僅依照邏輯進行的司法推理,則很容易導致失實,和僵化的司法判決。

“根據法學觀點得出的結論最終應當符合一般人的認知。如果一個買菜的老太太都能認同的結論,就是沒有問題的。”在一期課程中,羅翔強調。

許多人據此將羅翔定義爲自由主義者,但這種論斷也有失偏頗。羅翔很認可約翰·穆勒的《論自由》,把自由比作流水,認爲只有在河渠、堤壩、水管的引導下,才能流向合適的地方,如果不加限制,水或者氾濫成災,或者死水一潭——“自由不受限制,就會導致強者對弱者的剝削”也是他反覆強調的話。

其實,很難將羅翔的思想簡單歸爲某一類派別。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爲了追求真理,必須在實踐中不斷調整思想,根據情況的變化而應用不同原則。

外皮是喜感的口音,搞笑的例證;內核則是在多年的實踐和思辨中尋求真理,催人上進,在追求短平快的視頻內容消費產業中成了一股“清流”。這恐怕是羅翔之所以能持續受歡迎的原因所在。

其人

有時候,羅翔也會講一些和課程完全無關的內容。

他常常會花整整一期視頻的時間,來討論“人爲什麼要講誠信”的話題,先後對比論述道德主義、功利主義、相對主義和柏拉圖的調和論;也會探討法律的哲學定義,否定“相對主義的虛無”;還會引用古希臘哲學家愛比克泰德的名言“我們登上並非我們所選擇的舞臺”,藉此鼓勵學生,不管拿到多麼爛的人生劇本,都應該努力把它演好,在痛苦中找到人生精彩。

這種看起來偏離主業,沒有直接收益的視頻,羅翔拍了很多,也鼓勵了許多人。不少失意者在彈幕裏齊刷刷地回覆“淚目了”。

他還酷愛讀書,在《羅翔說刑法》欄目中,他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爲《謝謝那些和我一起開讀書會的年輕人》。

文中,他把讀書比作與大國首腦同行,乘坐宇宙飛船前往火星,是一種超越世俗的享受。

“當你如孩童一般在泥巴潭旁嬉戲遊玩,覺得人生快樂,莫過於此。也許有一天,你會在海邊漫步,擁有更大的快樂。”他寫道。

對於書,羅翔是有感情的。熟悉羅翔課程的人都知道,他經常在視頻中引經據典,拿文學和哲學著作來佐證自己的觀點,並且常常用帶有湖南口音的普通話來朗誦書中的段落。

每到這個時候,彈幕上就會變一種畫風,觀衆們紛紛開始列舉自己讀過的書單。以反叛、鬼畜和解構文化起家的彈幕,突然變得如此“嚴肅”,不禁讓人有些感動:嚴肅的人自有一種魅力,再不羈的後輩也很難不對其報以尊重。

每一期課程行將結束之時,彈幕上都會齊刷刷地打出一排“謝謝老師”——這不禁讓人想到中學時期,每節課下課,同學們都要集體起立,對老師鞠躬敬禮。但比起半強制性的禮儀,羅翔老師的學生們在屏幕後面無人監督,態度顯然要真誠得多。

“因爲羅老師的搞笑案例而入坑,但是逐漸被老師的內在思想而得到提升,感謝羅老師爲b站廣大青年學生塑造的獨立思考和明辨是非的三觀。”在文章《謝謝那些和我一起開讀書會的年輕人》下面,評論區一樓的用戶留言道。

因爲上述種種特質,羅翔成了中國政法大學的“名人”。根據知乎上不少政法大學的學生透露,每年選羅翔老師的課的人數,都會超過課容量三到四倍,而那些不幸沒選上的同學,還會搬板凳去旁聽,有時就連階梯上都貼滿了佔座的紙條。因爲人實在太多,每節課的體驗都很“窒息”。

除了講課,羅翔在業內的成就也有目共睹。根據公開資料,他28歲就獲得了北京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博士學位,畢業後到中國政法大學執教,現任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刑法學研究所所長。其間筆耕不輟,獨自出版了四本專著,在法學期刊上撰寫發表了二十餘篇文章,又在光明日報、法制日報、人民法院報、澎湃新聞發表法律時評五十餘篇。

早些時候,羅翔接受了《網易看客》的採訪。採訪中提到,羅翔的外公也曾是一名老師,從小對羅翔要求嚴格。臨終前,病榻上的外公給他留下一紙遺言:後輩子孫當自卑視己,切勿狂妄自大。

因此,他一直用傳統知識分子的標準來要求自己。“每當我取得成就的時候,我都會想起外公的教導。”羅翔說。

雖然如今稱得上“大紅大紫”,但羅翔本人卻不以爲意。他打心底裏覺得,自己的走紅,只不過自己是“恰好被選中的那個”而已。“即使這次出現的不是我,也會有別的‘羅翔老師’。”。

在《網易看客》的採訪中,他試着總結過外界將自己“捧得這麼高”的深層邏輯:一是大家對普遍公正、公義是有追求的;二是大家其實希望法律人能夠俯下身來,不要老是這麼高。

“三的話”,他躊躇片刻,“三的話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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