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卡消費因價格優惠,使用便利等原因,近年來,發展迅猛,應用廣泛,甚至已成爲美容美髮、教育培訓、健身養生、餐飲等行業的主要消費模式。但預付卡消費在促進消費、拉動經濟的同時,因准入門檻低、監管機制和信用體系不健全等原因,也暴露出諸多問題,商家售卡後跑路現象從全國來看,並不少見。

針對預售卡消費亂象,濟南市政協委員、山東財經大學法學系教授徐鳳真提出了5點建議。

售卡後跑路事件屢有發生

涉及餐飲、教育等多個行業

從幾百元的理髮卡、洗車卡,到成千上萬元的健身卡、培訓卡、美容卡,在現代人的消費觀念中,辦理幾張預付卡方便消費是很正常的現象。但是屢屢發生商家虛假宣傳、強制消費、霸王條款、變相漲價甚至攜款跑路事件,卻着實讓消費者傷心。

2019年年底,市民郭女士向媒體反映,濟南名嘉卉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在出售了大量充值會員卡後,突然關門休業了,經營人員電話不接短信不回,衆多辦卡用戶蒙受經濟損失。

郭女士的案例遠遠不是孤例,近年來,企業銷售預付卡後跑路的新聞從全國來看,屢屢見諸媒體。

在徐鳳真看來,對預付卡消費進行規範已勢在必行,她提出五大措施:

建立預付卡消費協同監管服務平臺

並實現信息共享

在預付卡銷售過程中,消費者和經營者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現象,消費者難以獲取企業經營的真實情況,也難以獲得相匹配的產品和服務。徐鳳真建議,商務部門應牽頭,借鑑《上海市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規定》等制度設計,組織構建濟南市統一的預付卡消費協同監管服務平臺。

平臺建立後,預付卡銷售者必須將自身的業務處理系統與協同監管服務平臺進行信息對接,同時明確信息對接的流程、信息報送要求等,力求全面歸集經營者預付卡發行、兌付、預收資金等相關信息。平臺上相關信息應允許消費者進行查詢,以實現從單邊信息到信息共享的轉化,切實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益。

發佈預付卡消費服務合同行爲指引

制定合同示範文本

在預付卡消費領域,不簽訂書面合同,口頭約定雙方權利義務或僅髮卡的做法較爲普遍。這也導致辦卡後經營者不完全履行承諾,服務質量下降的情形經常發生,消費者卻因難以舉證而維權困難。

徐鳳真建議在預付卡消費集中的行業制定合同示範文本,發佈預付卡消費服務合同行爲指引,明確要求合同中須明定經營者應履行如下義務:預付資金兌付風險提示義務,中止履約及停業的告知義務,於顯著位置明示租期的義務,卡片過期提供激活換卡服務,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嚴格保密不得泄露的義務等,以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建立信用聯動獎懲機制

對經營者進行引導和約束

對於消費者而言,在購買預付卡前,瞭解售卡經營者的商業信用至關重要,但目前查詢相關信息渠道較少,亟需監管部門和行業協會等通過相關制度設計或措施爲消費者提供判斷依據。

拓寬消費者瞭解信息渠道,徐鳳真建議市場監督局等政府監管部門牽頭建立預付卡經營主體風險評估機制,通過公示、警示等方式,定期向社會發布預付卡經營主體的信用狀況。對守信主體予以嘉獎,對失信主體予以懲戒,嚴重失信者,列入“失信黑名單”,加大其失信成本。同時行業協會應制定行業規則,引導同行業的經營者成立誠信發展聯盟,誠信合法經營。

建立保證金擔保制度

實行銀行專戶管理

早在2012年,商務部就出臺了《單用途預付卡管理辦法》規定了資金存管制度,但由於,該制度僅適用於三類企業,欠缺對其他企業的資金存管規制。徐鳳真建議,針對《辦法》中未涉及的行業,濟南市應實行預付卡消費保證金制度,由監管部門依照經營主體性質、類別、經營規模等的不同,確定其應繳納保證金的最低數額或標準,並存入銀行專戶,實行專戶管理。

“保證金制度可以防止變相集資詐騙行爲的產生,並確保預付卡發售者攜款逃逸時,消費者的損失能得到賠償。”徐鳳真表示,還應允許相關經營者採取履約保證保險或擔保保函等其他風險防範措施,代替或衝抵存管資金和保證金,儘可能降低因此給經營者的經營活動帶來的影響。

徐鳳真還建議濟南市應借鑑上海市等其他地市立法經驗,儘快制定出臺本市針對預付卡管理的地方性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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