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樁莫名小案給中信證券董事長惹出個輿情風波:中信和他還真被“限高”了

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一張限高令發到了中信證券。根據此令,法院對中信證券及中信證券董事長張佑君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不過講真,媒體們把喫瓜起鬨點落在“券商一哥”張佑君身上,並沒啥必要,估計一哥此刻看到自己名字突然刷了屏也很莫名的。

乍一看標題黨們還以爲張董變“老賴”了欠債不還破產了啥的,其實根本不是啊啊啊,而是一樁小案惹的禍:一個叫餘國菁的投資人想主張權利把中信證券給告了,連帶了張佑君,因爲張是法定代表人。

如果中信證券非要找人出來背個鍋,“愉見財經”覺得:第一應該是當年給下文中這個投資人辦開戶的工作人員,這投資人拿着別人的身份證來辦開戶,不曉得是怎麼通過的,爲日後糾紛埋下了雷;第二大概應該是中信的法務,估計沒重視這小案子,白白惹了一場輿情風波。

究竟啥情況?故事還要從一名叫餘國菁的臺灣人說起。他訴中信證券,是因一宗證券投資糾紛。

大意是,臺灣身份的餘先生,2002年的時候要在大陸做證券投資,於是借了某個大陸人的身份證在中信證券開了個基金賬戶,賬號爲30***74。

這一是借來的身份證、二則他說這身份證還在2010年遺失了、三則這張一代身份證後來無法升級成二代身份證,所以這事就搞了。

這位餘先生現在是想要法院判令追回那證券賬戶裏的錢,但中信證券想必不肯給他,因爲這賬戶主人不是餘先生的名字啊。

餘的舉證是,他拿着別人身份證辦開戶的時候,簽名是他親手簽下去的,鑑定一下字跡就知道了,而且密碼也在他手上。

中信證券認名字不認別的,要錢得讓那張身份證上的人來取。

呵呵噠。敢問餘先生,所謂“借”來的那張身份證上的人,怕是您也認不得找不到吧。

最早這案子是在深圳福田區法院審的,該法院因爲案子屬於涉港澳臺商事案件,移送深圳市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審理。應餘國菁的申請執行,便就有了上頭那張限高令。

不是你們想象的券商一哥來啥大瓜了。喫瓜羣衆散了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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