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在银行办事大厅内,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王然法官就万某诉张某兄弟二人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两案展开了调解。在多次沟通的前提下,双方当事人调解成功并当场交接案款30余万元。

两案源于六年前的一份《土地租赁协议》,万某承租了张某兄弟二人母亲名下的一块土地用于种植农作物,然而在两年后,该合同由于国家土地征收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合作终止。为了取得土地上农作物的征地补偿金,万某在2016年与张某兄弟的母亲在房山法院进行了一场诉讼并最终胜诉,但在执行过程中却因对方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陷入僵局。

2020年,万某发现张某兄弟的母亲曾在取得补偿款后将部分钱款转入了张某兄弟二人的账户,遂将张某兄弟二人诉至房山法院,要求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王然法官团队收到案件后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因之前的诉讼执行问题,张某兄弟的母亲已经被限制了高额消费。

面对这种情况,法官向张某兄弟详细阐述了债权人撤销权的相关法律规定,还特别强调了拒不执行国家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并表示因此案存在保全问题,若久拖未决将可能影响到二人未来的资金使用。

在多次沟通后,万某同意就金额做出一定让步,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意见。

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的后续履行程序受到了一定影响。同时,法官多次收到双方当事人迫切的诉求……

“法官,我急需用钱,可我不会操作网上立案执行…”“法官,我们也想早日了结此事!”一面是焦急的当事人,一面是严格的疫情防控纪律,面对这样的情况,王然法官毅然决定:通过庭外调解,一次性彻底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

当天下午,携带银行卡的张某兄弟与万某的代理人先后来到了银行办事大厅,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成功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当场进行了案款交接。万某方也当场提交了解除张某兄弟的财产保全的申请,并作出书面承诺,同意在三日内撤回对张某兄弟母亲的强制执行申请。

至此,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万某与张某兄弟母亲的执行案件也可以解决,各方都得以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

通讯员 赵艳雪 吴卫娟

摄影 罗梦萍

文/王浩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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