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在銀行辦事大廳內,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民二庭王然法官就萬某訴張某兄弟二人債權人撤銷權糾紛兩案展開了調解。在多次溝通的前提下,雙方當事人調解成功並當場交接案款30餘萬元。

兩案源於六年前的一份《土地租賃協議》,萬某承租了張某兄弟二人母親名下的一塊土地用於種植農作物,然而在兩年後,該合同由於國家土地徵收而無法繼續履行,雙方合作終止。爲了取得土地上農作物的徵地補償金,萬某在2016年與張某兄弟的母親在房山法院進行了一場訴訟並最終勝訴,但在執行過程中卻因對方無可供執行的財產而陷入僵局。

2020年,萬某發現張某兄弟的母親曾在取得補償款後將部分錢款轉入了張某兄弟二人的賬戶,遂將張某兄弟二人訴至房山法院,要求行使債權人撤銷權。

王然法官團隊收到案件後多次電話聯繫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工作。調解過程中,法官瞭解到,因之前的訴訟執行問題,張某兄弟的母親已經被限制了高額消費。

面對這種情況,法官向張某兄弟詳細闡述了債權人撤銷權的相關法律規定,還特別強調了拒不執行國家生效法律文書的後果,並表示因此案存在保全問題,若久拖未決將可能影響到二人未來的資金使用。

在多次溝通後,萬某同意就金額做出一定讓步,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了調解意見。

疫情防控期間,案件的後續履行程序受到了一定影響。同時,法官多次收到雙方當事人迫切的訴求……

“法官,我急需用錢,可我不會操作網上立案執行…”“法官,我們也想早日了結此事!”一面是焦急的當事人,一面是嚴格的疫情防控紀律,面對這樣的情況,王然法官毅然決定:通過庭外調解,一次性徹底解決當事人的實際問題。

當天下午,攜帶銀行卡的張某兄弟與萬某的代理人先後來到了銀行辦事大廳,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成功簽署了調解協議,並當場進行了案款交接。萬某方也當場提交了解除張某兄弟的財產保全的申請,並作出書面承諾,同意在三日內撤回對張某兄弟母親的強制執行申請。

至此,雙方當事人冰釋前嫌,萬某與張某兄弟母親的執行案件也可以解決,各方都得以儘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

通訊員 趙豔雪 吳衛娟

攝影 羅夢萍

文/王浩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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