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一男子为了偿还赌债,疯狂作案,最终挨嘢了······
摘要:横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赖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原标题:横县一男子为了偿还赌债,疯狂作案,最终挨嘢了······
上方
为了偿还赌债,
横县一名男子利用
其爷爷名下作废的自留山使用证为幌子,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
疯狂作案,诈骗10人22余万,
但纸始终包不住火,
最后沦为阶下囚。
(配图)
近日,由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赖某华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责令被告人赖某华退赔林某等10人共计20700元。
案情简介
被告人赖某华为归还赌债欲骗取他人钱财。
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赖某华以其爷爷名下作废的自留山使用证为幌子,谎称其或其弟弟有经营管理山岭、林木,其有权处置,因急需用钱而低价转让给被害人,骗取被害人信任。
(配图)
其中,2018年4月19日骗取被害人姚某6000元、2018年5月2日骗取韦某17000元,由于韦某发觉被骗,追回1600元、2018年5月25日至6月9日,四次骗取陈某24500元、2018年6月13日,骗取韦某盛10000元,由于韦某盛发现被骗,追回4600元、2018年8月27日、9月5日,骗取李某33000元,由于李某发觉被骗,追回9800元、2018年9月份某天,骗取姚某世5000元,由于姚某世发觉被骗,追回500元、2018年12月份至2019年3月份,四次骗取林某荣79000元、2019年2月份至3月份期间,骗取林某荣、谢某德、宋某49000元。
另查明,赖某华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上述诈骗他人财物的事实。
(配图)
横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赖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诈骗行为,便可构成本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法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其次,诈骗对方当事人财物必须数额较大的。所谓数额较大,根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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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讲过好多次了
“黄赌毒”沾不得
这起案件,就是“赌博”
引起的,如果不赌
就不会导致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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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还赌债 利用作废山林使用证诈骗获刑]
来源: 4月8日新浪微博@横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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