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刘洋告诉记者,当时发现电动三轮车驾驶员耿某没有佩戴头盔,准备上前进行劝导,走到耿某身边时,刘洋敏锐的发现耿某身上带着酒气,说话躲躲闪闪,随即给驾驶员做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数值为3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面对酒检结果,驾驶员耿某承认中午喝了一两白酒,民警问其为何酒后驾车时,耿某回答:“平常就喝点,要不腿疼”。近日,大庆市萨尔图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洋带领勤务一队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劝导行动时,查获一名饮酒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驾驶员。

近日,大庆市萨尔图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洋带领勤务一队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劝导行动时,查获一名饮酒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驾驶员。

刘洋告诉记者,当时发现电动三轮车驾驶员耿某没有佩戴头盔,准备上前进行劝导,走到耿某身边时,刘洋敏锐的发现耿某身上带着酒气,说话躲躲闪闪,随即给驾驶员做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数值为3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面对酒检结果,驾驶员耿某承认中午喝了一两白酒,民警问其为何酒后驾车时,耿某回答:“平常就喝点,要不腿疼”。

经过核查,耿某没有驾驶证,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无证驾驶罚款500元、没佩戴头盔罚款200元,共计2700元的处罚。

据了解,萨尔图交警大队不定时、不定点的开展“一盔一带”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切实做到依法从严查处,真正形成严管、严查、严惩的态势。同时,民警不失时机地向驾驶人、乘车人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教育引导驾驶人主动认识到酒驾行为的危害。

大庆交警同时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遵章驾驶。切勿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牢记“一盔一带”,养成良好的驾驶和乘车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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