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19日,全國人大代表蔣勝男接受新京報專訪時表示,她擬提交關於建議刪除民法典草案離婚冷靜期的相關條款,認爲離婚冷靜期是“以極少數人的婚姻問題強迫絕大多數人爲此買單”。蔣勝男:我打算提交8個建議,關於民法典草案第1077條“離婚冷靜期”應該刪除的建議。

原標題:人大代表蔣勝男:建議民法典草案刪除“離婚冷靜期”

蔣勝男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作家協會全國委員會委員,代表作有《羋月傳》《燕雲臺》等。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召開在即,審議民法典草案是本次大會的一項重要議程。5月19日,全國人大代表蔣勝男接受新京報專訪時表示,她擬提交關於建議刪除民法典草案離婚冷靜期的相關條款,認爲離婚冷靜期是“以極少數人的婚姻問題強迫絕大多數人爲此買單”。

談離婚冷靜期

“離婚冷靜期”可能給弱勢方帶來更大痛苦

新京報:本次人代會,你打算提交哪些議案、建議?

蔣勝男:我打算提交8個建議,關於民法典草案第1077條“離婚冷靜期”應該刪除的建議;呼籲著作權格式合同儘快推出的建議等等。

新京報:爲什麼建議刪除“離婚冷靜期”?

蔣勝男:民法典草案第1077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其間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這一條即爲社會熱議的“三十天離婚冷靜期”,引發了社會較大爭議。條款出臺的初衷本是爲了避免當事人輕率、衝動離婚,維護家庭穩定。但以極少數人的婚姻問題強迫絕大多數人爲此買單,在已經確認失敗的婚姻中被迫延長痛苦,甚至因此可能激化矛盾,增加人爲衝突,很可能結果與良好初衷適得其反。

新京報:你認爲離婚冷靜期是“以極少數人的婚姻問題強迫絕大多數人爲此買單”?

蔣勝男:根據《2016年中國婚戀調查報告》等相關調查,閃婚閃離、草率結婚離婚的人不足5%,絕大多數人都是經過深思熟慮決定婚姻大事的。法律不應該用少部分人的情況一刀切地對待整個想要離婚的羣體。不能因爲要對沖動型離婚給予冷靜期,而忽略了將近95%的其他類型離婚當事人的權利,沒有理由讓全體離婚當事人因爲這極少數人而買單,增加痛苦。

如果強制全員實行“離婚冷靜期”,那麼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很可能給男女雙方特別是弱勢一方帶來更大痛苦。比如一方利用“離婚冷靜期”,隱藏、轉移、變賣或毀損共同財產;惡意借貸或者與親友串通僞造借條、製造共同債務;加劇施暴、虐待、嚴重威脅等行徑,毀滅出軌、家暴證據等等,使弱勢一方陷入絕境。

“冷靜期”增加離婚成本,導致結婚更謹慎

新京報:有學者解釋說,“離婚冷靜期”針對的是協議離婚,家暴、虐待以及吸毒等惡習,可以通過訴訟離婚來解決。

蔣勝男:雖然有規定重婚、家暴、遺棄、惡習等情形沒必要設“離婚冷靜期”,但要如何判斷這個家庭是否該設冷靜期,標準是什麼?誰來認定?無法落實,這也容易造成自由裁量權的濫用。

再者,因爲民間家務事避訟畏訟傳統觀念的影響,最終走向訴訟離婚的情況偏少。而且離婚訴訟中還存在着“久調不判”“多數駁回”的現實存在,在訴訟離婚如此困難的情況下,人爲再增加協議離婚難度,容易造成更多社會問題。

新京報:還有其他理由嗎?

蔣勝男:“離婚冷靜期”違背公民的婚姻自由權,讓全員強制進入“離婚冷靜期”,是對婚姻自由權某種意義上的背離,也是對公民理應對自我負責行爲的承擔義務能力所做的剝奪。

“離婚冷靜期”還可能引發結婚率與生育率降低。根據2018年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公報的數據來看,我國從2014年以來結婚率連年走低,由9.6‰降至9‰、8.3‰、7.7‰。2018年更創新低,只有7.3‰。

任何一種關係模式,如果只有順暢的進入機制,沒有順暢的退出機制,都會影響人們選擇進入的意願,讓人們變得謹慎。結婚也同樣如此。當離婚的成本變高,變成不能說離就離,而是經歷一個月離婚冷靜期的拷問才能離時,對於那些想要步入婚姻的人們來說,無疑增加了望而卻步的可能。

談著作權

建議政府介入推出一個相對平等的格式合同

新京報:關於著作權格式合同,你有哪些建議?

蔣勝男:我建議可以借鑑其他行業經驗,比如現在房屋買賣合同、勞務合同等,由政府管理部門介入,推出一個相對保障作者、公司雙方平等權益的格式合同,進行備案確權,明確管理部門在合同簽署中的重要作用和著作權格式合同類型。

新京報:目前網文合同問題大嗎?

蔣勝男:就目前而言,網文領域實質存在着一個“格式合同”,就是各大網站與作者的網文更新分成合同。這個合同的原始版本很簡單,就是作者在平臺上傳作品,平臺按讀者購買額,與作者五五分成。在一定程度上,對網絡文學起到良好的推進作用。但隨着時間的推移,甲方年年升級新版本,對作者的權利步步侵蝕,直至引起作者大面積反彈。

近年來,常有網絡文學作者與影視製片公司、網站、平臺等訴訟糾紛,侵害作者權利的現象發生。究其緣由,多是合同約定不明引致的版權歸屬糾紛、利益分配不清等問題。創作者是弱勢個體,一旦涉及侵權,在面對強勢平臺方、影視方時,往往維權艱難,長此以往會破壞整個網文圈的創作生態。

談作品

歷史人物不論對錯,都值得今天的我們借鑑

新京報:你的作品《燕雲臺》獲得了“2019年度中國好書”,這部作品講述了一個怎樣的故事?

蔣勝男:《燕雲臺》講的是遼代女政治家、曾在景宗和聖宗兩朝攝政的遼太后蕭燕燕的故事。在對遼國的評價中,蕭燕燕攝政時期是評價最高的一個時期,少數民族文化融入中華大家庭。

小說有兩條線索,一條線索是展現遼國從耶律阿保機到遼聖宗這個時代,遼國上層貴族和漢族精英共同推進漢化的一個過程;另一條線索是兩端情感糾葛,蕭燕燕和名將漢臣韓德讓的愛情故事,跟政治同盟遼景宗耶律賢的親情故事。

新京報:爲什麼選擇遼國、契丹民族這個題材?

蔣勝男:我覺得,過去一些歷史小說的故事模式,傾向於講述大一統時代羣臣之間的鬥爭,清官和貪官之間的鬥爭。身處地球村時代,應該更具有國際視野的思維方式,現代人更應該用多元思維而不是一元思維去回看歷史。

不能因爲一個歷史人物成功了,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對的;他的對手失敗了,那麼所做的一切都是錯的。其實,在歷史的十字路口,一些歷史人物的選擇只是毫釐之差。我想我寫一些東西,不再侷限於誰對誰錯誰忠誰奸,比如《羋月傳》展現的七國之爭,那些歷史人物的選擇不論誰對誰錯,每一種都值得今天的我們借鑑。

新京報:也就是說,要用客觀的第三方的角度講述歷史故事,不能模式化。

蔣勝男:我們經常說以史爲鑑,歷史是一面鏡子。但是如果我們先給歷史人物“蓋章”,那麼創作出來的歷史故事就不能成爲鏡鑑。我想寫的是宋遼西夏系列,以宋的眼光看遼西夏,以遼的眼光看宋西夏,以西夏的眼光看宋遼,構成一個全景圖,這三個故事加起來有三百多萬字。

如果“蓋章”,寫宋,遼西夏都是壞蛋;寫遼,宋或者其他都是笨蛋,不能這樣模式化、標籤化。其實,在那個歷史時期,宋遼雙方統治者從開始的軍事試探到彼此剋制,促成了接下來一百多年的和平和文化的交流融入發展,他們站在歷史的十字路口,所做的博弈和抉擇,值得今天的讀者思考。

不只是講故事,更希望讀者走進那段歷史

新京報:《羋月傳》和《燕雲臺》都是少女的成長史,用網友的話來說就是“大女主”,您喜歡講述大女主的故事?

蔣勝男:首先我並不是想寫人物,我是想把春秋戰國、宋遼西夏時代帶給讀者,只是用讀者喜歡的講故事的形式,讓讀者走進那個時代。我更注重的是讓讀者走進那段歷史,而不僅僅是給讀者一個故事。故事是一條船,我其實是希望讀者在這條船上看這條河。

那麼爲什麼《羋月傳》和《燕雲臺》都是“大女主”,講述的是從女孩到太后這樣的人生經歷呢?其實,如果一開始就從主人公有一定的人生閱歷切入,描寫強烈的戲劇衝突,對我來說創作起來更容易,更好寫,但是這樣創作不足以把時代感、文化感帶進來。從小孩的角度切入,用孩子的眼光把時代感、文化感帶給讀者,更有代入感,能更好地展現那個歷史時期。

新京報:接下來準備寫什麼?

蔣勝男:我想寫的是宋遼西夏系列,接下來就是西夏。想寫一個小男孩的故事,一個文學領域目前還沒有人寫過的歷史人物。我不想炒別人的冷飯,所以羋月也好蕭燕燕也好,之前以她們爲主人公的作品不多。我希望用我的故事,帶讀者走進一個之前並不熟悉的歷史時代,也就是說,我想把一條新的河流帶給你。

新京報:你是學財會出身的,爲什麼對歷史題材情有獨鍾呢?

蔣勝男:我想讓更多人瞭解我們的祖先和歷史文化。小說、武俠、神話這些題材我都寫過,不太喜歡留在創作安全區,希望每次都能挑戰一些新的東西,這樣至少大腦皮層會有興奮感,歷史題材就能讓我找到這種興奮感。

新京報記者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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