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的,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量刑。2020年4月20日,景德镇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报警称:市枫树山林场柏树下分场林地被王港乡境内某沙石加工有限公司非法侵占。

林地是森林资源生存的基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为保护好我市林地资源,守护好瓷都绿水青山,森林分局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打击力度。近日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

2020年4月20日,景德镇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报警称:市枫树山林场柏树下分场林地被王港乡境内某沙石加工有限公司非法侵占。

接警后,分局民警携无人机立即赶赴现场,现场山体表层大面积被开挖,平整位置中央停有一部橘红色挖掘机。民警用无人机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到该沙石加工有限公司进行调查。

经核实,现场系该公司超林地使用许可范围开挖林地所致。随后该公司法人代表彭某华主动到分局投案自首。经鉴定,该公司超范围开挖林地16.597亩,已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目前,彭某华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的,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量刑。

(文/图:汪军、陈红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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