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程某交代,拋屍後,他用菜刀砍下了蔡某的頭顱,放進了車輛後備廂,而後迅速開車離開現場。隨後,蔡某跟隨程某來到了程某的住處,兩人發生了性關係。

(原標題:18年前裸體無頭女屍案,破了!)

2002年,江蘇揚州江都有村民在河裏發現一具裸體無頭女屍。經過18年的不懈努力,近日,這起案件終於被江都區警方破獲,56歲的男子程某於雲南昆明落網。

18年前裸體無頭女屍案破了!

△程某被抓獲現場

水渠裏有具無頭裸體女屍

" 嚇死人了 …… 嚇死人了!"2002年9月20日清晨5點多,小紀鎮某村村民急匆匆地敲開了村民主任家的家門,他的臉上一陣煞白,"不得了,我在水渠裏看到了一具女人的屍體,沒穿衣服,頭也被人砍掉了!"

原來,當天清晨,該村民嚮往常一樣,來到稻田水渠旁撈魚。他哪裏想到,魚兒還沒有看到,竟然先看到了一具無頭裸體女屍!他嚇得一身冷汗,趕緊離開了現場,並找到村幹部說明情況。村民主任聽完講述,當即撥打了110。接到報警,揚州、江都兩級公安機關迅速成立專家組,民警第一時間趕赴案發現場勘查:死者全身赤裸,屍體頭部缺失……

18年前裸體無頭女屍案破了!

△ 18年前警方發佈的懸賞通告

從斷頭處判斷,死者頭顱應該是菜刀一類的工具砍掉的,在死者的腕關節、踝關節處,還有勒痕,推測是繩帶捆綁所致。據此,民警初步推測,兇手在死者窒息死亡後,持菜刀之類的工具砍斷其頭部,再用繩帶捆綁後運至該村境內拋屍。

死者是誰?明確了死者的身份,就能通過其社會關係、人際交往,找出可疑人員。警方立即組織民警在周邊地區走訪調查,同時對當地失蹤人員逐一盤查。

線索寥寥如何揪出真兇?

四五天之後,警方接到一則報警,一名暫住揚州市區的男子稱,自己妻子幾天前外出購買手機,此後便一直沒有回家,也聯繫不上。民警趕緊帶男子認屍,確定死者正是男子的妻子蔡某。蔡某,儀徵人,時年25歲,長期與老公租住在揚州城東某地,在一家美容院工作。進一步調查後,民警瞭解到,有一名男子李某疑似與蔡某關係曖昧,但審查之後,發現李某並非兇手。此外,民警也針對蔡某的老公進行了調查,也排除了他的嫌疑。

誰是殺人兇手?又爲什麼要殺蔡某?線索寥寥,案件陷入僵局 …… 此時,民警突然想到,蔡某老公說過,蔡某此前曾說出門是爲了買手機,是不是在買手機過程中發生了什麼事,引發了這起兇殺案?順着這條線,民警梳理蔡某暫住地附近區域的手機賣場,排查可疑人員。

經過摸牌梳理、走訪調查,民警發現了數百個可疑人員,這些可疑人員,要麼是在案發階段曾經光顧手機賣場,要麼就是在案發後不久搬離了距離蔡某暫住地或手機賣場不遠的住所。此後,民警針對這些人員一一進行追查。

18年後真兇終於落網!

一年又一年,民警們天南海北、四處奔波,一名又一名可疑人員被洗去嫌疑,真相似乎正慢慢地浮出水面。但擺在民警面前的難題是,始終有部分可疑人員,因爲種種原因,無法聯繫上,也沒有辦法追查。民警幾乎可以判定,這些人裏面,一定就有真兇。

18年前裸體無頭女屍案破了!

△警方開會討論案情

程某就是可疑人員中嫌疑較大的那個。程某當時的暫住地,距離一家手機賣場以及蔡某的暫住地都不遠,並且在案發後的半年內,程某搬離了住處。案發前夕,程某曾在手機賣場出現。最可疑的是,此後十多年,程某銷聲匿跡,杳無音訊,彷彿人間蒸發了似的。

尋找程某的工作,一直沒有間斷。今年4月初,雲南傳來消息,程某在昆明!江都警方隨即組織精兵強將,由副局長吳恆明率隊趕赴昆明。在昆明,民警經過調查得知,程某在當地承包了兩處工程,警方兵分兩路,分別駐守兩處工地。

" 你是程某麼?請配合我們的調查!"4月16日上午,在一處工地門口,民警攔住了程某。" 你們是法院的麼?"程某起初很淡定,因爲欠款十多萬元,他被法院列爲 " 老賴 ",他以爲民警是法院的執行幹警,"聽口音,你們是揚州的?" 程某很快慌了,身體漸漸顫抖起來,額頭上也冒出了冷汗。

被抓後,現年56歲的程某很快便交代了18年那起血案的來龍去脈……

發生性關係後殺人拋屍!

據交代,2002年9月19日上午9點多,時年38歲的程某來到揚州某手機店買手機,遇到了同樣來買手機的蔡某。蔡某手機失竊,加上經濟條件一般,只打算購買一部兩三百元的二手機。程某看到後,便搭訕:" 怎麼不買部好手機?" 蔡某表示,自己沒有錢買好手機,程某提出建議:" 你‘陪’我一次,我給你三五百元,這樣你就能買個不錯的手機了。"兩人在手機店達成了 " 協議 "。隨後,蔡某跟隨程某來到了程某的住處,兩人發生了性關係。

18年前裸體無頭女屍案破了!

△程某指認犯罪現場

18年前裸體無頭女屍案破了!

△程某指認拋屍地點

事後,程某給了蔡某400元。蔡某卻嫌錢太少,問程某索要1萬元,否則就報警,說程某強姦。兩人當即發生了爭執,程某死死掐住了蔡某的脖子,直至其嚥氣。當天晚上11點多,程某以外出的名義,向朋友借來一輛車,用於拋屍。他將蔡某的手腳用繩子捆好,拖進了後備廂,帶着一把菜刀,開車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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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某指認拋屍地點

程某開車由西向東,他原打算在萬福閘拋屍,來到萬福閘後,發現車流較多,不方便拋屍。隨後,他一路向東,來到宜陵閘,看到河裏停了船舶,也不適合拋屍。於是,蔡某又更換了拋屍地點——武堅與小紀交界的一處小河。

18年前裸體無頭女屍案破了!

△程某指認拋屍地點

然而,抵達小紀時,天已經矇矇亮。" 我想着再不拋不行了,於是就近找了個水渠拋屍。" 程某交代,拋屍後,他用菜刀砍下了蔡某的頭顱,放進了車輛後備廂,而後迅速開車離開現場。隨後,程某駕車來到揚州港附近的江邊,將蔡某的頭顱、菜刀、自己的衣服以及蔡某的隨身物品全部扔掉。

" 我躲了18年,以爲自己不會被抓到了 ……" 程某對民警說道。

" 我們查了18年,有人退休了,有人調崗了,但沒變的是有案必破的信念和決心,你逃不了!"18年前案件剛發生時就參與偵破工作的吳恆明說。

編輯:小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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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超 本文來源:現代快報 作者:曹鋒 責任編輯:張超_NA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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