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建成農村集中供水工程1.56萬處,惠及農村居民3060萬人,農村集中供水率達到88%,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83%,全省280餘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已全部解決。爲鞏固農村供水工作成果,《條例》將農村供水工程定性爲農村重要公用基礎設施,給予資金投入、建設用地、供水用電價格、稅收和水資源費減免等優惠政策,保障農村供水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確保農村飲水安全民生工程成爲民心工程、放心工程。

新聞發佈會現場 中國江西網/江西頭條新聞客戶端訊 記者譚紅報道:5月18日,記者在《江西省農村供水條例》新聞發佈會上獲悉,今年3月27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江西省農村供水條例》。條例自6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着江西省農村供水將進入有法可依的新階段。

江西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飲水問題全部解決

民以食爲天,食以水爲先。2005年以來,江西省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農村集中供水發展迅速。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建成農村集中供水工程1.56萬處,惠及農村居民3060萬人,農村集中供水率達到88%,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83%,全省280餘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飲水安全問題已全部解決。

但因江西省農村供水事業起步晚,農村供水保障水平總體還處於初級階段,有些農村供水問題還十分突出,主要表現爲水量保證率低、水質達標率低、工程運維難等。爲鞏固農村供水工作成果,《條例》將農村供水工程定性爲農村重要公用基礎設施,給予資金投入、建設用地、供水用電價格、稅收和水資源費減免等優惠政策,保障農村供水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確保農村飲水安全民生工程成爲民心工程、放心工程。

農村供水生產廠區三十米範圍內禁止堆放垃圾

水的質量決定生命的質量。農村飲水不安全問題,主要由水源污染造成的。爲加強農村供水工程水質管理,《條例》規定要強化水源風險防控、規範水質監測檢測、強化供水保障。

在農村供水工程的生產廠區及單獨設立的淨水、配水等設施邊牆外三十米範圍內,禁止堆放垃圾,禁止修建畜禽飼養場、滲水廁所、滲水坑、污水溝道以及其他影響水質的生活生產設施。建立水質通報和信息共享機制,至少每季度向社會公開一次農村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因環境污染或者其他突發事件造成供水水源水質污染的,供水單位應當立即停止供水,加強應急監測。

供水單位應當定期檢查、維護供水設施,保持不間斷供水或者按照供水合同分時段供水;設定了臨時停水的提前通知義務,超時停水應當採取應急供水措施。供水單位確需退出供水經營的,應當提前三個月向所有權人提出,由所有權人依法重新確定供水單位;確需終止運營的,應當提前六個月向縣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報告。

年底前各縣(市、區)完成城鄉供水一體化模式構建

《條例》明確提出2020年底前各縣(市、區)完成城鄉供水一體化模式構建,2025年底前各縣(市、區)城鄉一體化供水工程體系和服務體系基本建成的總體目標,江西省城鄉供水一體化即將進入全面發展新時期。

《條例》規定,農村生活用水水價,按照補償成本、公平負擔的原則合理確定,並根據供水成本、費用等變化,考慮用水戶承受能力等因素適時合理調整;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逐步推行按基本水量和超過基本水量按實用水量收取水費的兩部制水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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