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美國向日本成功投下兩顆原子彈。對於飛機投下原子彈又順利逃脫這段佳話一直讓很多人疑惑不解,其實這些都是事先經過周密計算才得出的結果。

當時執行任務的飛機是世界上最先進的轟炸機之一——B-29,該款轟炸機是二戰時期各國空軍中體積最大的轟炸機,最大巡航速度可以達到550公里每小時,最大巡航高度爲10200米,而且作戰半徑達到了驚人的2700公里,之所以派出該型轟炸機執行此任務主要得益於其強悍的性能。

當然在執行此次艱鉅任務之前美國在本土進行了一系列實驗,得出很多重要實驗數據,都爲接下來轟炸日本本土做了鋪墊。比如飛機只有飛到距離炸彈爆炸中心地區13公里以上纔會安全,原子彈在距離地面600米處爆炸才能產生最大效果。於是轟炸機按照最高升限高度以及速度進行飛行,在10200米的高空投下原子彈,然後飛機根據一定的角度轉彎掉頭返航,在最高速度的情況下沿着反方向飛去,由於炸彈投下去之後,轟炸機重量就會變輕很多,速度也就有所提升。

這期間炸彈會以一個很大的初速度向着轟炸機反方向做類平拋運動,在炸彈被丟下到引信被點着這之間的45秒鐘,炸彈在水平方向上以飛機投下時的速度前行了大約6875米,(550/3.6×45=6875)而飛機在此段時間內同樣飛行了約6875米,兩者由於方向相反,距離也就是兩者之和,當然這裏面還要考慮飛機轉向所消耗的時間,距離(理論值爲13公里)可能會有所出入,因此飛機在飛出之後有劇烈的震感也就不足爲奇了。但是隨着科學技術的發展,原子彈威力也是越造越大,攜帶方式也多種多樣,飛機,導彈等就可以承擔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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