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對於人力資源的流動這一問題,王震對記者說,從提升配置效率的角度來看,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公共部門、非公共部門以及國有單位、非國有單位之間人才的平等競爭、順暢流動的機制,每個人只按照自身的才能、偏好選擇不同的部門,而不依賴於是否“有編制”。本次《意見》提出 “促進勞動力、人才社會性流動,完善企事業單位人才流動機制,暢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動渠道”,這一措施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企業和事業單位的人才流動機制。

人民網北京5月20日電 (萬鵬 任一林)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

(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對

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將我國制度優勢轉換爲治理效能作出重大部署。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記者專訪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公共經濟學研究室主任王震,解讀

《意見》中的改革亮點。

王震在接受專訪時

表示,

《意見》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時代後面臨的問題和挑戰進行了深入剖析,

圍繞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激發微觀經濟主體活力提出了七個方面的內容,這些內容的最終落腳點是“人”,

本次《意見》對人力資源的重視,對激發人的活力、人的創造性的重視是一個突出的亮點,對推進以人爲本的包容性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王震認爲,

在傳統的經濟增長理論中,土地、資本和勞動是經濟增長的三要素。隨着經濟結構的轉變和升級,特別是工業化後期階段,創造性勞動的重要性日漸凸顯,成爲決定一個經濟體能否順利跨過中等收入階段的關鍵性因素。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階段,經濟增長模式以“模仿”“趕超”爲主要特徵,在這個階段“學習”的重要性超過“創新”的重要性。在邁向高收入階段的過程中,“創新”的重要性日漸凸顯,這也是中央將推動“創新”作爲重大戰略部署的主要背景。“創新”的主體是人,依賴的是人力資本的積累、人力資源的有效配置與激勵。因此,激發人的活力、人的創造性是整個經濟體持續創新的關鍵。

這些問題歸結起來一是人力資源的配置效率問題,二是人力資源的激勵問題。

王震談到,通俗來講,資源配置效率就是“人盡其才、物盡其用”,而要實現配置效率,前提是資源的順暢流動,從“人不盡其才、物不盡其用”的地方流動到“人盡其才、物盡其用”的地方。但在人力資源的配置上,我們還有一些體制性、機制性的障礙,主要體現在兩點:

一是勞動力流動的城鄉分割、區域分割,導致勞動力不能配置到最有效率的地方,

二是不同部門之間、不同所有制之間人力資源的流動問題。

針對勞動力流動的城鄉分割、區域分割問題,

王震表示,

《意見》提出“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探索實行城市羣內戶口通遷、居住證互認制度”。在

戶籍制度改革層面中,一是放開放寬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二是城市羣內戶口通遷、居住證互認。

實際上,戶籍制度本身的改革阻力並不大,問題的關鍵是戶籍背後的公共資源和公共服務配置。傳統上,我國公共資源和公共服務的配置是“行政等級制”,城市級別越高公共資源配置越集中。本次《意見》中專門提出“公共資源由按城市行政等級配置向按實際服務管理人口規模配置轉變”,是一個突破性的舉措,也是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關鍵舉措。

對於人力資源的流動這一問題,王震對記者說,從提升配置效率的角度來看,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公共部門、非公共部門以及國有單位、非國有單位之間人才的平等競爭、順暢流動的機制,每個人只按照自身的才能、偏好選擇不同的部門,而不依賴於是否“有編制”。

本次《意見》提出 “促進勞動力、人才社會性流動,完善企事業單位人才流動機制,暢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動渠道”,這一措施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企業和事業單位的人才流動機制。要完善企業和事業單位人才的流動機制,打通二者之間的通道。二是暢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動的渠道。這兩個措施背後都是要簡化、減少公共部門、國有部門“編制”背後的行政性資源,爲不同部門、不同所有制之間的公平競爭創造條件。當然,最終的目的還是要實現勞動力和人才的合理流動,提升配置效率,實現“人盡其用”。

此外,王震談到,

除了人力資源的配置問題,還有人力資源的激勵問題。傳統的人力資源的激勵強調標準化、同質化,但是創新性勞動恰恰是非標準化的、非同質化的。依託高質量人力資本積累的創新性勞動需要更加複雜、靈活的激勵機制。高學歷、高素質的知識分子羣體,包括教師、醫生、科研人員等是創新性勞動的主體之一。

本次《意見》提出了“完善科技人才發現、培養、激勵機制,健全符合科研規律的科技管理體制和政策體系,改進科技評價體系,試點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這一措施針對的是全社會的科技人才的培養和激勵,直接針對當前的科研評價體系的過度行政化、過度指標化和過度數量化的傾向,對於解決科研人員與所在單位之間關於科研成果的產權界定問題、激勵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還提出要“推進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擴大工資分配自主權。鼓勵企事業單位對科研人員等實行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這一改革措施針對的是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人員集中的機構,提出推進這些機構的薪酬制度改革,強調擴大工資分配自主權,鼓勵分配方式的多樣性,是科研人員激勵機制的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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