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7處刀傷,深可見骨!她揮起砍柴刀,劈向鄰家13歲男孩

“我閉着眼睛亂砍,砍了多少刀,我也沒有數。”

2020年5月9日下午,江西省新餘市分宜縣公安局,涉嫌殺害13歲少年的袁芬嵐被押下警車,手銬腳鐐嘩嘩作響。

“我用手摸了一下他的鼻子,才發現沒氣了。”

驚慌、後怕、難以置信……種種情緒一時間洶湧而上。

袁芬嵐抱起死去的孩子邊哭邊說:“怪只怪你的父母!”

她曾想砍死自己,但是下不了手。又試圖跳河自殺,在河裏站了幾分鐘後,因爲怕死,踉踉蹌蹌爬上了岸。

“我不該殺這個小孩。這30年,我一直喫素,想爲自己贖罪。”

犯案後,她背井離鄉、東躲西藏,每次警笛響起,或有警察從身邊走過,都會不自主地雙腿發軟。

這一切終結於今年5月8日15時30分。在袁芬嵐躲藏的出租屋內,辦案民警破門而入,爲這場30年前的命案畫上句號——

“不得了,小根真的被殺掉了!”

1990年4月13日下午5點多,江西省新餘市分宜縣洋江鎮坊塘村,村民李富貴正在農田裏耕田。

突然,大女兒跑進田裏,大喊道:“爸爸、爸爸,趕緊回家,袁芬嵐到學校把小根拖走了!”

“拖到哪裏了?”

“我也不知道。”

意識到不對勁的李富貴一路狂跑回家,騎上自行車直奔洋江鎮,一路上逢人就打聽:“你有沒有看到一個女人,牽着一個孩子?”

一直找到深夜11點多,袁芬嵐和兒子李小根依舊無跡可尋。想到袁芬嵐生性還算老實,李富貴估計她不會拿兒子怎麼樣,當天晚上並沒有報警,直到第二天一早,才又發動親屬,一起找兒子。

“不得了,小根真的被殺掉了!”

聽到岳父的喊叫,李富貴頭腦一片空白,猛地起身,跌跌撞撞衝向案發地——

在車田村委黃泥坑杉樹林的山溝裏,李小根仰躺在草地上,身上多處被砍,血肉模糊、深可見骨,周圍到處是飛濺的血跡。

經法醫鑑定,死者身上有17處傷口,主要集中在頭部、臉部、頸部。在死者附近,辦案人員找到了一把木柄砍柴刀和裝刀的袋子。而犯罪嫌疑人袁芬嵐,早已不知去向。

“那個小孩很老實的,讀書也還可以,下課了經常幫家裏放牛。”

兒子被害後,李富貴和妻子的關係日趨緊張,整整3年沒怎麼講話。“後來,她偷偷喝農藥自殺了。”

擔心兇手再次作案,李富貴的兩個女兒也不敢去學校,小學沒畢業就回了家。

家破人亡。一個家庭的命運由此改變。

“我殺人了”

李富貴一家和袁芬嵐同住坊塘村,僅一牆之隔:在這個不到100人的小村莊,按照輩分,袁芬嵐的丈夫還要喊李富貴一聲“堂哥”。

那麼,袁芬嵐爲什麼會揮起砍柴刀,劈向隔壁13歲的堂侄子呢?

這起血案,在坊塘村投下了一枚重磅炸彈,一時間衆說紛紜。

案發後,分宜警方立即啓動了命案偵破機制。

經調查瞭解到,袁芬嵐的丈夫在新餘市城區某公司上班,常年不在家,袁芬嵐獨自撫養兩個小孩。因爲是隔壁鄰居,又沾親帶故,李富貴有時候會幫袁芬嵐乾點農活。一來二去,兩個人發生了私情。

李富貴的妻子得知後,大發雷霆,和袁芬嵐吵了一架,衝進去砸爛了她家裏的鍋、熱水瓶、水缸。

“後來還是村幹部調解的,我們賠了她64塊錢。”

從此以後,兩家人就不怎麼講話。

李富貴告訴民警,案發前一天,一名宜春的老闆來到他家裏催他還賒賬的煙錢,老婆知道後就罵他,還含沙射影罵了隔壁的袁芬嵐。

“她可能是聽到了,受了刺激。”

辦案民警隨後找到袁芬嵐的丈夫,得知袁芬嵐曾於案發當天在他宿舍住了一晚,告訴他“我殺人了”。

但他不信,也根本沒細問,直到第二天一早,才發現袁芬嵐已經離開了,不知所蹤。

追捕袁芬嵐成爲破案關鍵。

案發當月底,辦案人員意外截獲了一封袁芬嵐從上海寄給丈夫的信。信裏袁芬嵐“深感內疚”,表示是自己連累了丈夫,連累了家庭和孩子。

辦案人員隨即出動,在上海蹲守摸排多天,卻一無所獲。

茫茫人海,袁芬嵐究竟在哪兒呢?

人像對比揪出命案逃犯

30年來,分宜刑偵人換了一波又一波,但“嫌疑人袁芬嵐未能歸案”,卻成了他們的一個心病。

“從警以來,沒有看到過那麼殘忍的場景……”

談起這場30年前的案子,分宜縣公安局副局長袁毅強記憶猶新,“兇手當時已經瘋狂,沒有一絲人性。”

自“雲劍2020”行動命案積案攻堅戰打響以來,袁芬嵐再次被列爲重點目標逃犯。

“犯罪嫌疑人只要還在人世,就肯定會和她的兒女聯繫。”

沿着這個思路,辦案人員重點從袁芬嵐的血親中尋找突破點。經全面排查,發現袁芬嵐的兩個孩子在廣東深圳登記了戶口,卻全部改了名字,現分別在浙江及廣東定居,鮮少回分宜。

順着這一線索,民警盯上了一位叫“易玲”的女子——不僅同在深圳,還與兩個孩子偶有聯繫。

“‘易玲’會不會就是袁芬嵐?”

辦案人員拿着一張袁芬嵐的老照片,與“易玲”的身份證作比對,發現其外貌特徵與袁芬嵐極其相似。

經人像比對後,終於確定,“易玲”就是袁芬嵐。

多次遭打罵,她打算先動手殺人

事不宜遲,分宜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馬上組織民警,前往廣東深圳做調查,最終確定,袁芬嵐在深圳坪山經營小攤生意。

2020年5月8日15時30分,辦案民警在坪山新區的某出租屋內,一舉抓獲命案逃犯袁芬嵐。

落網之初,袁芬嵐拒不承認,堅稱自己是深圳人。直到民警用已掌握的證據對袁芬嵐展開攻心戰,她才意識到鐵證如山,自己犯下的罪行無從抵賴。

據袁芬嵐講述,案發前,她與李富貴發生私情,其妻夏珍香知道後,對袁芬嵐多次打罵,並揚言要殺死袁芬嵐和她的兩個小孩。

袁芬嵐聽後,便萌生了先動手殺人的想法。

案發當天上午,袁芬嵐在洋江鎮家中備下柴刀,用布袋裹好,便趕至洋江鎮下塘小學,將李富貴和夏珍香的兒子李小根騙至附近山上,從背後出擊,用柴刀在李小根頭部、背部連砍數刀,致其死亡。

殺人後,她獨自逃往上海、廈門等地,以打零工爲生,日夜擔驚受怕。

1993年逃至深圳後,她改名換姓,以“易玲”的身份生活至今。

“我心裏的石頭終於落地了。”

邁入花甲的李富貴,終於盼來這一天。

(文中李富貴、袁芬嵐、夏珍香、李小根均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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