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由抚州市黎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洛某诈骗案在法院公开宣判后,被害人刘某为黎川县检察院送上了一面锦旗,以表示对黎川县人民检察院为其挽回经济损失的谢意。鉴于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损失,取得了谅解,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洛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3万元。

“如果不是你们,我这笔赔偿款可能要不到了。”近日,由抚州市黎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洛某诈骗案在法院公开宣判后,被害人刘某为黎川县检察院送上了一面锦旗,以表示对黎川县人民检察院为其挽回经济损失的谢意。

几年前,黎川县男子刘某经人介绍,与从未谋面的四川妇女洛某相识,双方谈好礼金6.2万元,“媒”钱6000元,签订了订婚协议,约定结为夫妻。令刘某没有想到的是,3天后,洛某借口到县城办事后,便一去不回。之后,被害人刘某报了案,希望能帮他追回被骗的钱财。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在依法全面审查及保障被告人相关诉讼权利的基础上,黎川县检察院对该案件启动快速审查“绿色通道”,从快办理该案。其间,承办检察官平林飞经认真审查,了解到被害人家庭困境。

另一方面,洛某十分后悔,表示愿意认罪认罚,赔偿其损失。但因为钱已经花光,家里仅有一位70多岁的母亲,家庭也十分困难。最后,经过检察官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后,洛某家属东拼西凑了1万元给被害人刘某。“检察机关替我挽回了部分损失,对我的家庭帮助很大,所以我愿意谅解对方。”被害人刘某握着检察官的手深情地说道。

疫情防控期间,该案采用远程视频系统公开开庭审理。鉴于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损失,取得了谅解,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洛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3万元。

来源:赣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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