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就在科目一考试中,查获了一起考生利用高科技作弊的案件,该考生被取消成绩,并禁考一年。

5 月29 日下午,吉安县车管所正组织机动车驾考科目一考试。考试过程中,在考场巡视的监考民警发现一名考生不去操作鼠标答题,而是坐姿紧靠电脑,神情慌张。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查看,并在该男子右耳内发现疑似微型耳机的物品,便迅速将该男子带离考场。

民警责令该男子将身穿的上衣挽起,但男子拒不配合,最终在民警严正警告下,这名男子才很不情愿挽起上衣。只见该男子腰间绑有腰带,腰带内有上网宝、摄像头、信号发射器等整套电子作弊设备。

经查,作弊人系张某(男,金珠驾校学员,吉安市遂川人),因自己文化程度不高,担心自己科目一考试不合格,于是开启" 外挂模式":张某事前将便携式无线针孔摄像机戴在身上;考试过程中,他将电脑屏幕上的考试题目传输至考场外的监视器上,再由考场外的" 帮手" 通过无线耳麦将考试答案传回考场内…… 自认为隐藏技术过关的张某,一来一回地将作弊进行着,但还是被监考民警给一眼识破。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安部令第139 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八条规定,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5 月31 日,记者从吉安县交警部门获悉,张某已被取消考试资格,且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江南都市报·ZAKER南昌 作者:李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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