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桂林市城市發展和道路交通的實際情況,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經調查研究,擬對城區道路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通行規定進行調整。

關於對桂林市城區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通行規定進行調整的通告(徵求意見稿)

爲加強桂林市城區範圍內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的有效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桂林市城區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相關規定,對桂林市城區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通行規定進行調整。現將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中表述的“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特指符合《辦法》中第四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車輛。二、2020年2月1日以前購買的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遵循以下通行規定:(一)三里店廣場路口-普陀路-環城北二路-北極廣場路口-環城北一路-環城西二路-香江立交橋-環城西一路-環城南三路-八中路口-環城南二路-環城南一路-環城南一路與七星路交叉口-七星路-三里店廣場路口一線(不含)以內區域道路,7:30-19:30禁止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通行。(二)臨桂區世紀東路-平桂路-洋田路-萬平路-萬福路-宏謀大道一線(不含)以內區域道路,7:30-19:30禁止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通行。(三)翠竹路-琴潭路-魯山路-沙塘圓盤-西城大道-世紀東路與西城大道交叉口一線,7:30-19:30禁止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通行。(四)中山北路北極廣場至中山南路上海路立交橋一線,全天禁止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通行。

三、環衛、快遞物流、市政施工等行業在用的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後,不受通行限制(中山北路北極廣場至中山南路上海路立交橋一線除外)。本通告的相關規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實施,至2022年2月1日止。以往有關桂林市城區三輪車與電動四輪車通行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爲準。特此通告。

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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