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美國當地時間週五,包括蘋果、谷歌、Facebook等科技巨頭在內的行業組織以及其他多家公司向美國衆議院發出公開信,呼籲立法者們幫助保護用戶的搜索和瀏覽器數據安全。此前,聯邦調查局(FBI)可以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訪問並獲取用戶的瀏覽器歷史記錄。

5月13日,美國參議院否決了《美國自由重新授權法案》(USA Freedom Reauthorization Act)的一項修正案,該修正案要求政府在搜索美國人的瀏覽和搜索歷史之前必須獲得搜查令。這項由俄勒岡州民主黨參議員羅恩·懷登(Ron Wyden)和蒙大拿州共和黨參議員史蒂夫·戴恩斯(Steve Daines)提出的兩黨修正案,僅以一票之差未能獲得通過。美國衆議院正準備最早在下週就該修正案進行投票。

現在,隱私權倡導者和多家科技公司呼籲衆議院支持這些保護措施。週五,Mozilla、Reddit、Twitter和Patreon等科技公司,以及代表谷歌、蘋果、微軟、Facebook、LinkedIn、Snap、Dropbox和Verizon Media的倡導團體改革政府監督(Reform Government SurveMonitoring)、囊括亞馬遜、GoPardy、NordVPN和甲骨文等數十家公司在內的互聯網基礎設施聯盟(I2Coaltion)也在公開信上簽字,要求衆議院領導人支持懷登-戴恩斯修正案。

這封公開信呼籲包括衆議院議長南希·佩洛西(Nancy Pelosi)和少數黨領袖凱文·麥卡錫(Kevin McCarthy)在內的議員允許對衆議院版本的懷登-戴恩斯修正案進行投票。

信中寫道:“作爲領先的互聯網企業和組織,我們相信隱私和安全對我們的經濟、企業以及自由開放互聯網的持續增長至關重要。通過明確重申這些保護措施,國會可以幫助維護用戶信任,並促進互聯網作爲我們復甦的強大力量被繼續使用。搜索和瀏覽歷史可以提供我們私生活的詳細寫照。它可能會透露醫療狀況、宗教信仰和人際關係等細節,應該得到有效的法律保護。我們所有人都認爲,這些資料只應在有搜查令的情況下才能提供。國會應該藉此機會解決任何潛在的歧義,併爲所有搜索和瀏覽歷史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護。”

信中繼續成:“我們的用戶要求我們負責任地管理他們的私人信息,而我們的行業就是建立在這種信任的基礎上的。美國人有權對他們的在線搜索和瀏覽進行保密,只有在獲得搜查令的情況下才能向政府開放。我們恭敬地請求你們將懷登-戴恩斯修正案的文本納入《美國自由重新授權法案》中。”

按照《美國自由重新授權法案》規定,美國國會始終在考慮恢復3月份隨着《愛國者法案》到期的政府監控權。立法者們希望在立法中增加條款,比如提出修正案,要求外部法律專家向外國情報監視法院(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Monitoring Court)提供關於隱私和公民自由問題的見解。

該提案於5月14日提交給衆議院,如果該提案成爲法律,它將使FBI有能力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查看美國人的網絡瀏覽器歷史記錄。

這些科技公司並不是唯一呼籲衆議院實施隱私保護的公司。5月18日,包括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爭取未來(Fight For The Future)和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在內的50多個公民自由團體,以及DuckDuckGo和民主與技術中心(Center For Democratic&Technology)等隱私權倡導團體簽署了致衆議院領導人的公開信,要求採取這一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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