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张超

责编丨陆慧

骑车搭载成年人违反交通法规,遇到交警执法应理性接受处罚,暴力抗法注定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近日,那位叫嚣“撞死你”并对警察拳打脚踢的女护工,因犯妨害公务罪站到了徐汇法院刑事法庭的被告席上,等待着她的是法律的严惩。

“再拦撞死你”,违反交规的女护工抗拒执法撒泼耍滑

现年52岁的李女士作为外地来沪务工人员,由于自身的文盲处境,找工作多次碰壁。好在通过一双勤劳的手,她在上海某护理站谋得护理员一职。根据工作安排,李女士被安排照顾一位耄耋老人的饮食起居。如果没有那一次外出办事,她的生活轨迹将一如既往,照顾老人,领取报酬。

去年年底,因需要外出办事,李女士骑电动车载着老人的女儿(60岁)急匆匆地驶上了马路。因违反交通法规,在行驶到徐汇区罗秀路平福路交叉口时,李女士被正在执法的民警发现并示意停车接受处罚。

然而并不认为自己违法的李女士对警察的示意满不在乎,继续骑车前行。民警见状上前拦截,李女士一下子被激怒,冲着警察抛出一句“再拦撞死你”。好在没骑出去多远,李女士即被民警截停。停车后,民警对李女士进行口头警告并开具罚单。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面对处罚,李女士竟然推搡民警后一屁股坐到地上撒起泼来,双腿不停地踢向民警,造成民警腿部、手臂等处受伤。“她吵吵着要跟警察死磕到底,还向四周大叫警察打人了,可民警除了制服她时并没有碰到她”,围观群众韩先生回忆事发现场时称。之后,李女士被附近赶来的民警协同制服并带到派出所。

妨害公务罪,暴力抗法者获刑半年

公安侦查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李女士都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口口声声狡辩从未踢打办案警察。到了法庭之上,在人证物证齐全的情况下,李女士终于放弃狡辩,坦白所犯的所有罪行,并请求法院看在其初犯、偶犯且自身文盲不懂法的情况下从轻判处。

公诉机关认为,应以妨害公务罪追究李女士刑事责任,鉴于其拒不供述犯罪事实,建议判处李女士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提出李女士系初犯、偶犯,当庭自愿认罪,酌情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拘役四个月。

上海徐汇法院审理后查明,李女士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予从重处罚。公诉机关指控成立。李女士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李女士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认定李女士犯妨害公务罪,并作出有期徒刑六个月的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载人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