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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遵化市公安交警大队通过遗落现场的手表挖出真正肇事者,对一起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认定杨某肇事逃逸且找人顶替,负事故全部责任。

4月12日上午9时,该大队民警根据事故报警,赶到遵宝公路遵化市一路段勘查,发现被撞男子已死亡,肇事车就停在现场。驾驶人郑某向民警讲述,他下夜班驾车回家,行至案发路段与过马路男子发生事故。

在深入调查中,民警发现肇事车车主为杨某,与郑某同在玉田一家钢铁厂上班。郑某住地距工厂要比杨某近得多,偏要借用对方的车上下班,很不合情理。更令人生疑的是,民警勘查时在肇事车下提取到一块手表,这块表不是事故遇难者所有,且郑某手腕上也戴着一块表,显然此表另有其主,其主人应是真正的肇事者。

疑点聚焦到车主杨某身上,民警随即对其传唤。面对疑点,此人无法自圆其说。其最终供认,手表确实是自己遗落现场的。当天早晨,他酒后驾车,怕承担酒驾肇事的责任,请来郑某“顶包”,没想到一块手表让自己露了马脚。

来源:遵化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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