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4年春天,以崇禎皇帝自縊於煤山爲標誌,享國276年的大明王朝宣告滅亡。
明朝是中國繼漢朝、唐朝、宋朝之後的又一個黃金時期。276年間,一共創造了“洪武之治”“永樂盛世”“仁宣之治”“成化新風”“弘治中興”“嘉靖中興”“萬曆中興”7個盛世,遠遠多於清朝(2個),也多於漢朝(6個)。甚至到了崇禎皇帝即位之初,整個國家還能夠維繫正常運轉,雖有內憂外患,但不足以造成致命傷口。
崇禎皇帝的治理很糟糕嗎?似乎也不是。崇禎皇帝是明朝少有幾個可以稱得上“勤政”的皇帝之一。堪稱夙夜在公、宵衣旰食。他也並不像其他亡國之君那樣過着窮奢極欲的生活。他勤儉節約,穿着打補丁的衣服,連肉都捨不得喫。他並不貪圖女色,後宮除了周皇后外只有3個妃子。

但是,短短17年後,明朝這艘巨大的船舶就觸礁沉沒,空留千古遺恨。
明朝爲什麼滅亡於崇禎皇帝之手?一個巨大的問號擺在無數後人面前。無數人試着進行解釋,答案層出不窮。
多年以後,清朝皇帝康熙皇帝,也對這個問題進行了解釋。
1684年,康熙皇帝第一次南下巡行,來到江寧(今南京市),見到經歷風雨滄桑、早已破敗不堪的明朝皇宮時,不由感慨萬千,揮筆寫下《過金陵論》。在這篇文章中,康熙皇帝指出:“萬曆之後,政事漸弛,宦寺朋黨,交相構陷。門戶日分而士氣流漓,賦斂日繁而民心渙散。闖賊以烏合之衆,手燕京,宗社不守;馬、阮以囂僞之沒,託名恢復,僅快私仇。使明艱難創造之基業,未三百年而爲丘墟,良可悲夫!”

《東華錄》記載,1591年,康熙皇帝再次說:“崇禎之誅除閹黨,極爲善政,但謂明之亡於太監,則朕誅不以爲然。明末朋黨紛爭,在廷諸臣臵封疆稷於度外,惟以門戶勝負爲念.不待智者知其亡。”
康熙皇帝在《宋高宗父母之仇終身不雪論》中,以南宋爲由頭,再次提及明朝滅亡的原因:“明朝引南宋講和之非,始終不悟,歸罪兵部尚書陳新甲爲秦檜,棄市示衆。發天下兵迎戰,如袁崇煥、毛文龍、洪承疇、祖大壽、唐通、吳三桂,前後千餘員,凡出關者,非死即降,靡有孑遺。財賦因之已竭,人心隨而思亂。百萬雄兵,盡沒東海,億兆窮民,罹於邊戍。元氣盡傷於關東,闖賊蜂起於隴西。賊至京師,文武逃散,無一死於難者,豈非當日不主議和者乎?”
後來,康熙皇帝在《講筵緒論》中,第四次解釋明朝滅亡的原因:“後世亦有無關大失德而隕復其家國者,如明崇禎年間是也。皆由臣子背公徇私,處言路者交易是非,淆亂可否,曾無實心體國之人,故至此耳。?”

通過這四次解釋,我們很清晰地看到,康熙皇帝爲明朝滅亡總結了四點原因。
一是李自成等農民起義軍的沉重打擊,攻破北京,給了明朝致命一擊。二是明朝的大臣們陷於朋黨之爭,內耗不休。三是明朝吸取南宋的教訓,拒絕與清廷議和,然而幾十年遼東戰爭讓明朝損兵折將、大傷元氣。四是朝廷賦稅太重,使得朝廷失去了民衆的支持。
對於崇禎皇帝本人,康熙皇帝並沒有更多苛責,認爲他沒有大的失德。
對於明朝滅亡的教訓,清廷很好地進行了吸收。清廷入關後,迅速廢除了崇禎朝的“三餉”,減輕民衆負擔,安撫百姓。爲了避免朋黨之爭,清廷嚴禁太監干政,並削弱了文人大臣的權力,收歸於皇帝一人。因此,有清一代,是沒有朋黨之爭的。
【參考資料:《清史稿》《清聖祖御製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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