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不走人行道被罰款10元!佛山附近已經有人中招!
走個路也會被罰款?
這是真的嗎?是真的!
這可不是嚇唬你,有圖有真相
廣州南沙就有人被開罰單了
這是怎麼回事?
罰單上顯示5月21日
一位市民因沒走人行道被罰款10元
看清楚!這是真的!!
行人不在人行道行走罰10元
行人不在人行道行走罰10元
行人不在人行道行走罰10元
竟然還有這樣的規定?
此罰單一出,引起了朋友圈各種討論
▽
個個都充滿了疑惑
小編專門去查了一下
▽
該行人不在人行道內行走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決定處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如今,行人不走人行道
橫穿馬路的現象時常發生
交警表示,罰款並不是最終目的
關鍵是要讓廣大市民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
△網絡配圖,與內容無關
小編再次提醒高明街坊:
行人應走人行道,不亂穿馬路
從你我做起,從現在做起
揮手告別不文明交通陋習
來源:南沙公社網、八卦佛山、街坊爆料
▼高明街坊注意!唔使幾十蚊就能在家喫到石斑魚肚、金昌魚、扇貝大餐!
▼19.9元兩盅!在這“秋高氣爽”的春天來一份屬於高明人的解燥甜品!
▼1蚊1只扇貝!多春魚15.9元!無限量購買!內附教程,高明人成爲星級大廚的機會來了!
▼高明街坊,你以前的北極貝喫貴了!原來喫一大盤也就這個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