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敦煌县知县黄万春(1906—1907年在任)于1906年向清廷学部呈交的《敦煌县乡土志》中,第一次借机向中央政府汇报了敦煌莫高窟发现藏经洞的事情:“县治南四十里千佛洞,光绪庚子孟夏,新开沙压佛龛,乃掘得复洞,内藏番汉释典、铜铸佛像、纱绢绘造佛像。’”《敦煌县乡土志》中关于藏经洞发现经过的记载,与郭璘《重修千佛洞三层楼功德碑记》如出一辙,显然县政府采纳了1906年前后当地很流行的一种说法。

1897年,王圆箓到达敦煌莫高窟,在窟南区北段,清理沙石,供奉香火,收受布施,兼四出布道幕化,渐渐有了些积蓄,于是在莫高窟第16窟东侧建太清宫道观,即后来的“下寺”。

王圆箓雇用敦煌贫士杨果为文案,冬春之间抄写道经以供发售。夏秋之间,朝山进香者络绎不绝,于是他让杨某在第16窟甬道内设案,接待香客,代写醮章,兼收布施,登记入账。

1900年,杨果坐在第16窟甬道内,返身于北壁磕烟锅头,觉有空洞回音。他怀疑洞内藏有密室,于是告诉了王圆箓。王圆箓来到第16窟甬道,在侧道壁上发现了一个小门,打开后,果然看见内室,积满写卷、印本、画幡、铜佛等。

就这样,藏经丰富的“藏经洞”被发现了。

王圆篆,为第17窟(现编号)中偶然发现一个“藏经洞”,里边藏有从公元4世纪到公元14世纪历代文物五六万件,这是20世纪初我国考古学上的一次重大发现。

藏经洞出土品可分为文献与艺术品两大类,其对中古历史的研究价值不可估量。藏经洞内保存了约五万件古代各类文献。其中,95%的汉文文献为佛典,包括经、律、论、疏释、赞文、陀罗尼、发愿文、启请文、忏悔文、祭文、僧传、经目等。非佛教文献占5%,但内容广泛,包括四部(经、史、子、集)、道经、摩尼教典籍、景教典籍、俗文学、文书档案等。官私文书是其中最具史料价值的部分,包括符、牒、状、贴、榜文、敕词、过所、公验、度牒、告身、籍帐等,均为当时的第一手资料,较传世史籍更为直接具体。

此外,还有大量古藏文、回鹘文、于阗文、粟特文、梵文等各种文字写成的文献材料,丰富了少数民族生活和中西交流的历史记录。藏经洞艺术品主要是先后不同时期产生并流行于敦煌地区的绘塑作品,如绢画、麻布画、纸画,也有丝织品如彩幡、刺绣等,又有木雕艺术品。值得一提的是,藏经洞这些艺术品大多为极其珍贵的文物,因为这些艺术品的特殊质料在历史上是很难保存下来的,更何况数量如此丰富、历史如此悠久的绘画艺术品,在国内外极为少见,有着无法估量的价值。

但这些中华民族文化瑰宝却在1907年至1925年间,先后遭到英国的斯坦因、法国的伯希和、沙俄的鄂登堡、日本的桔瑞超、美国的华尔纳等人的偷窃和掠夺,使莫高窟的史料蒙受重大损失。

曾任甘肃学政的叶昌炽(1849—1917年),在1903年12月30日的日记中,最早提到藏经洞的发现经过:“敦煌僻在西荒,深山古刹,宜其尚有孑遗。闻此经出千佛洞石室中,室门镕铁灌之,终古不开。前数年,始发键而入,中有石几石榻,榻上供藏经数百卷,即是物也。”叶昌炽的信息,辗转得自于时任敦煌县知县的汪宗翰(一作汪宗瀚,1845—?年),难免失真。

敦煌县知县黄万春(1906—1907年在任)于1906年向清廷学部呈交的《敦煌县乡土志》中,第一次借机向中央政府汇报了敦煌莫高窟发现藏经洞的事情:“县治南四十里千佛洞,光绪庚子孟夏,新开沙压佛龛,乃掘得复洞,内藏番汉释典、铜铸佛像、纱绢绘造佛像。侧立碑云:‘大唐大中五年(851 年)沙门洪立。’”《敦煌县乡土志》中关于藏经洞发现经过的记载,与郭璘《重修千佛洞三层楼功德碑记》如出一辙,显然县政府采纳了1906年前后当地很流行的一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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