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看中的房子簽了認購合同,首付款也交了,但這個開發商卻突然說不賣了,王先生覺得不可思議。然而錢交了,認購協議也簽了,他卻得到一個意外的通知,開發商說這個房子不賣給他了。

買房是件大事,很多人窮及一生都買不起房,連首付都給不起。但是隻要湊出首付,買房就水到渠成了,只剩下房貸的壓力。買房的時候要籤一系列的協議和合同,走完流程就能獲得屬於自己的房子。但汪先生付了400萬首付,開發商在收到錢後卻不給房子,這是爲何?


汪先生在4月份的時候,看中了桐廬縣大奇山郡的一套別墅。他跟開發商已經簽了認購合同,而且交了400萬的定金和首付款。然而錢交了,認購協議也簽了,他卻得到一個意外的通知,開發商說這個房子不賣給他了。這套別墅一共有600多個平方,總價1000萬左右,在交了50萬元的定金之後,王先生和開發商簽訂了一份認購合同,最晚是於5月23日之前將首付款打到開發商賬戶。


開發商收到首付款之後然後,再通知汪先生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到了5月21號,王先生就把首付款354萬元,如期打入了開發商賬戶。沒想到剛打完錢,汪先生這邊就接到開發商銷售的電話,說這房子不賣了。汪先生:“他們跟我說不好意思,雖然你這邊購房款交進來了,但是這個房子公司決定不賣了。我真的很詫異,對這個事情很震驚。”


看中的房子簽了認購合同,首付款也交了,但這個開發商卻突然說不賣了,王先生覺得不可思議。汪先生:“我問了好幾次不賣的原因,對方始終沒有給出明確的說法。他一會兒說是說總公司不批,一會兒說是總公司的決定,他給我找了三四個理由,就他也自己也模棱兩可。爲什麼我按照正規程序走,他們要跟我說這個房子不賣了。”


房子是不賣了,但那400萬首付款直到現在還在開發商手裏。這筆錢到底是要退還是要賠,也沒有下文。隨後,記者陪同汪先生找到了開發商桐廬大奇山郡置業有限公司。大奇山郡的於經理沒有正面回答爲什麼不肯買房,只是說汪先生已經把這件事投訴到房管局了。公司在現在明確了一個態度,讓房管局來處理這件事。


記者理解不了於經理和稀泥的態度:“那你能不能正面回覆一下,這個房子究竟爲什麼不肯賣?”於經理:“我剛纔已經說了,公司這邊覺得還是從房管局這邊做比較合適。”開發商拒絕就此事作出回應。記者又撥通了當時跟和汪先生簽單的毛經理,但毛經理的電話卻一直打不通。


記者從桐廬縣住建局瞭解到,目前房管部門已經收到汪先生的投訴,正在調查相關情況。工作人員稱大奇山郡的價格還沒批下來,開發產並不是不賣房給汪先生。這個答覆讓汪先生徹底傻眼,還有這種操作?房管部門表示,已經聯繫開發商和購房者見面協商,屆時他們也會到場調解。

認購合同雖然不是最終的購房合同,但只要是雙方自願簽訂,開發商單方面終止合同,就屬於違約,購房款要如數退還。另外,按照合同法收取定金,違約方應雙倍退還定金。王堅之前交了50萬定金,開發商如果違約就要退還100萬元。如果協調不成,就只能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了。認購協議很重要,包括違約的一些情況條款和細節,都需要認真面對。


價格還要再談?如果房價高就沒必要談,開發商不會嫌錢多,唯一的可能就是覺得房子好賣,又想把價格往上抬,等房管部門批准升價,開發商又可以加價。但他們忘了一件事,白紙黑字的合同已經簽了,耍無賴只會作繭自縛,100萬的賠償金在等着他們,加油!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