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毒性分級 傳統中醫藥主要應根據中藥中毒劑量、中毒時間、中毒反應程度和有效劑量與中毒劑量之間的範圍大小進行中藥的毒性分級,將有毒中藥毒性分爲大毒、有毒、小毒三級。如《素問·五常政大論》將中藥毒性分爲大毒、常毒、小毒三級,但未涉及具體藥物;《名醫別錄》《新修本草》將有毒藥物分大毒、有毒、小毒三級;近代中藥著作大多按大毒、有毒、小毒三級標註中藥毒性。2015年版《中國藥典》(一部)收載的有毒中藥材83種,其中大毒中藥10種;有毒中藥42種;小毒中藥31種。 大毒中藥是指使用劑量小,有效劑量與中毒劑量之間範圍小,中毒時間出現快,中毒反應程度嚴重的有毒中藥。如川烏、草烏、馬錢子、天仙子、巴豆、鬧羊花、紅粉、斑蝥、信石等。 有毒中藥是指使用劑量較大,有效劑量與中毒劑量之間範圍較大,中毒時間出現較快,中毒反應程度較嚴重的有毒中藥。如附子、白附子、天南星、半夏、甘遂、芫花、京大戟、常山、商陸、乾漆、土荊皮、蜈蚣、全蠍、蟾酥、硃砂、硫黃、雄黃、輕粉、罌粟殼等。 小毒中藥是指使用劑量大,有效劑量與中毒劑量之間範圍大,且蓄積到一定程度才引起中毒的有毒中藥。如丁公藤、土鱉子、川楝子、艾葉、吳茱萸、苦杏仁、草烏葉、重樓、蛇牀子、綿馬貫衆、大皁角、翼首草等。

2. 毒性類型 現代意義上講,中藥毒性類型包括毒性反應、副作用、過敏反應、後遺效應、特異質反應和依賴性等。 (1)毒性反應 是指劑量過大或用藥時間過長而引起的機體形態結構、生理機能、生化代謝的病理變化。包括急性毒性、慢性毒性和特殊毒性。 急性毒性是指有毒中藥短時間內進入機體,很快出現中毒症狀甚至死亡。如信石約在用藥後1~2小時出現咽喉燒灼感,劇烈嘔吐,繼而出現陣發性或持續性腹痛;生半夏服少量即出現口舌麻木,多則灼痛腫脹、不能發音、流涎、嘔吐、全身麻木、呼吸遲緩、痙攣,甚至呼吸中樞麻痹而死亡。 慢性毒性是指長期服用或多次重複使用有毒中藥所出現的不良反應。如雷公藤長時間服用,除對肝、腎功能有損害外,對生殖系統也有明顯的損傷作用;人蔘大量長期連續服用可致失眠、頭痛、心悸、血壓升高、體重減輕等。 特殊毒性包括致畸、致癌、致突變。如甘遂、芫花、莪術萜類、天花粉蛋白、烏頭鹼等有致畸作用;芫花、狼毒、巴豆、甘遂、千金子、β-細辛醚、黃樟醚、馬兜鈴酸、斑蝥素等過量長期應用,可增加致癌率;雷公藤、石菖蒲、洋金花、馬兜鈴酸等有致突變的作用。

(2)副作用 是指在治療劑量下所出現的與治療目的無關的作用。中藥作用選擇性低、作用範圍廣,當臨牀應用利用其中的一個藥效作用時,其他作用就成了副作用。如麻黃止咳平喘治療哮喘,但患者用藥過程中會出現失眠,這是因其能興奮中樞神經系統引起;大黃泄熱通便治療熱結便祕,而活血祛瘀所導致的婦女月經過多就成爲大黃的副作用。 (3)過敏反應 又稱變態反應,不僅常見,而且類型多樣;是指機體受到中藥或中藥成分的抗原或半抗原刺激後,體內產生抗體,當該藥再次進入機體時,發生抗原抗體結合反應,造成損傷。如當歸、丹蔘、穿心蓮等引起蕁麻疹;虎杖、兩面針等引起猩紅熱樣藥疹;蟾蜍、蓖麻子、蒼耳子等引起剝脫性皮炎;槐花、南沙蔘等引起丘狀皮疹;天花粉、紫珠等引起溼疹皮炎樣藥疹;牡蠣、瓦楞子等可引起過敏性腹瀉;丹蔘注射液、雙黃連注射劑、天花粉注射液、毛冬青等可引起過敏性休克等。

(4)後遺效應(或稱後作用) 是指停藥後血藥濃度已降至最低有效濃度以下時殘存的藥物效應。如服用洋金花等可致次日口乾、視物模糊;長期大量服用甘草,停藥後可發生低血鉀、高血壓、浮腫、乏力等。

(5)特異質反應 是指少數人應用某些中藥後,所產生的作用性質與常人不同的損害性反應。如蠶豆引起溶血性黃疸,是因爲患者紅細胞膜內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不足或缺失所致。

(6)依賴性 是指反覆或長期應用某些中藥,患者產生心理或生理依賴,一旦停藥,就出現戒斷症狀(興奮、失眠、出汗、嘔吐、震顫,甚至虛脫、意識喪失等),若給予適量該藥物,症狀立即消失,這種現象稱爲依賴性。如長期服用牛黃解毒片、應用風油精等出現精神依賴;應用罌粟殼、麻黃等出現生理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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