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前任留下“爛攤子”,新潮能源捲入德隆系唐萬新6.76億訴訟,遭立案調查

記者 | 可達

5月29日晚間,新潮能源(600777.SH)發佈公告,因涉及恆天中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訴訟事項,當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調查。

同日收到《調查通知書》的還有新潮能源前任董事長黃萬珍、前任董事兼總經理胡廣軍、前任監事楊毅。公司稱,前述人員已不再擔任公司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不會對公司日常經營產生影響。

2018年12月19日,新潮能源曾發佈《涉及訴訟公告》,稱2018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下達的《應訴通知書》,就恆天中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北京正和興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唐萬新合同糾紛一案,申請追加新潮能源爲被告,並請求判令新潮能源就兩項訴訟請求下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同時銀行賬戶資金被凍結。

公告顯示,兩項訴訟涉及回購價款6.13億元,以及截至2018年4月1日的違約金6348.38萬元,共計約6.76億元。

根據公告,2017年,恆天中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新潮能源簽訂了《保證合同》,就北京正和興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在《回購協議》項下的回購義務,向恆天中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銷的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新潮能源當時表示,關於上述訴訟提及的擔保,未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公司現任董事會在收到上述應訴通知書之前對該擔保不知情。

5月12日,新潮能源對上交所2019年年度報告等有關事項問詢函的回覆中披露了該案的最新進展,2020年3月,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北京正和興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對本案一審管轄異議裁定提起的上訴請求,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本案依法享有管轄權。目前本案尚在審理過程中。

目前新潮能源股權結構分散,沒有控股股東,第一大股東寧波國金陽光股權投資中心持股比例僅爲6.39%。近幾年新潮能源董事會人員變更頻繁,2017年末、2018年中旬兩度更換董事長,目前的管理層大多爲2018年6月後上任,而上述擔保事項則發生在前任管理層。

事實上,新潮能源的相關方還可能涉及其他的信披違規事。

5月22日新潮能源公告,公司股東金志昌盛在未告知公司且未進行減持預披露的情況下,於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20日期間減持公司股份650萬股。2019年2月25日至2020年5月20日,金志昌盛及其一致行動人金志昌順在未告知、未預披露情況下累計減持3.46億股,佔新潮能源總股本的5.0845%。

而金志昌盛的“不配合”則與公司內鬥有關,4月份召開的年度股東大會上金志昌盛等四個中小股東欲提名更換管理層,但股東大會投票結果顯示,現管理團隊大獲全勝。

新潮能源是一家以石油及天然氣的勘探、開採及銷售爲核心業務的能源企業,主要產品爲原油及天然氣。

新潮能源2019年實現營業收入60.70億元,同比增長26.97%;實現歸母淨利潤10.78億元,同比增長79.37%。

今年一季度,新潮能源實現營業收入15.80億元,同比增長24.8%;實現歸母淨利潤7.49億元,同比扭虧。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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