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新潮能源發佈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應訴通知》及《民事起訴狀》等材料。該材料顯示,寧夏順億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 寧夏順億)訴新潮能源,請求判令撤銷新潮能源作出的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但根據朝陽法院(2021)京0105民初67152號《民事裁定書》:停止執行由寧夏順億等主體於2021年7月8日自行召集召開的股東大會作出的股東大會決議(即 “708股東大會”決議)。目前該裁定仍持續有效。同時,公司因不服朝陽法院作出的(2021)京0105民初67152號及(2021) 京0105民初95806號《民事判決書》,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或將此案發回重審。截至目前,該案一審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力。

經筆者向新潮能源股東方瞭解,寧夏順億雖是新潮能源股東,但截止2023年8月31日,寧夏順億僅持有新潮能源1890200股,持股比例僅爲0.0278%,亦不在前200名股東名冊中,出現在“708股東大會”的相關股東持股比例幾乎爲0。

對於小股東的如此行爲,新潮能源此前表示,將通過法律途徑捍衛公司和股東的合法權益,對於一切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行爲堅決抵制。

作爲一家總部位於中國,業務立足北美的國際化能源企業,新潮能源已逐步擺脫歷史遺留問題,成爲一家資源優質、儲備豐富、運營高效的油氣公司,據8月30日晚間發佈2023年半年報顯示,新潮能源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39.89億元,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1.51億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31.8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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