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朝阳:女子投资“电影市场”,百万投资打水漂

2019年3月,李女士接到一个微信好友申请,此人备注是一名电影从业者,并且显示为“通过手机号添加好友”,喜好电影的李女士没有多想,以为是认识的人,便添加了对方为好友。

加好友之后,这位微信好友“王某”每天都会和李女士聊天,在自己的朋友圈王某也在时不时的展示工作状态。

各种开机仪式以及和演员在一起的照片,让李女士以为王某就是影视圈当中的一份子。

随着沟通的深入,王某告诉李女士,公司拿到了一部电影的投资份额,这部电影总投资额在一亿元,他们想邀请李女士投资一百万,占影片1%的份额,电影上映后就能得到一大笔分红。王某告诉李女士:这笔投资利润可观,稳赚不赔。

李女士要投资的这部电影据说已经在柏林电影节获奖,国内上映日期定在2019年3月22日。王某还说,据业内人士的分析来看,这部电影必将大火,预估票房14.5亿!

王某的百般劝说,让李女士下定了决心,并与这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署了投资出品协议,缴纳了100万元,认购了这部电影的1%的份额。

3月22日影片如期上映,到5月22日正式下架,票房却不是很好。

《法治进行时》的记者了解到,这部电影的投资金额为6000万,到电影下架总票房不过5000万,与14.5亿确实差了一大截。

接下来的李女士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如何分红,得到的回应是王某的各种推脱,直到有一天王某再也联系不上了。

由于要维权,李女士翻看此前签署的合同,发现有一些问题。

合同中没有关于盈利分配的细节条款,比如电影买到多少钱,李女士才能拿到分红,什么时候回款,这些问题全是王某的口头承诺,在合同中根本没有体现。

由于迟迟联系不上王某,李女士做了亏损的心理准备,但是王某失联后,公司也没有主动联系她,商谈后续事宜。影片下架一年了,作为投资人没有收到任何电影相关的票据数据,这让李女士无法接受。

为此,《法治进行时》的记者联系上了李女士投资的文化传媒公司,公司的负责人称王某确实是公司的员工,公司与李女士签订的合同依然有效,合同中写明“李女士占影片总份额的1%”,所以说不管挣多少钱,李女士都能分得那1%。

至于为什么李女士直到影片下架之后一年还没拿到钱,工作人员说,由于电影涉及到海外上映,目前仍在各大视频网站付费播出,还在产生利润,公司也没拿到钱。等到盈利结束,钱款到了公司之后,才能分账。

2020年2月,李女士以合同欺诈将这家公司告上了法庭。该公司出示了与联合出品方的合同协议,证明了其转让给李女士1%的电影股份真实有效。法院一审驳回了李女士的诉求,李女士表示她会继续上诉。

像李女士这样的投资人不算少见,《法治进行时》栏目连续接到多个热线电话。他们的经历与李女士一样,投资电影很长时间,不见回款。

最后,建议各位投资者,如果对投资的行业缺乏了解,不要听信他人“高回报”的说法盲目投资,避免后期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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