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5歲男童被天降瓷磚砸中身亡,肇事者僅6歲…事發小區今天又出事了

5月29日,

河南三門峽一小區,

發生一件令人痛心的悲劇。

一名5歲男童被一塊瓷磚砸中頭部,

經搶救無效死亡。

5月31日早上8時30分許,

該事發小區再次發生高空墜物事件,

大門門頭掉落一塊木板,

險些再次砸到人。

5歲男童去外婆家被砸中

悲劇發生在5月29日中午12點半。華創國際廣場小區業委會委員張先生說,事發時,他不在小區,回來看到不少業主在微信羣議論此事,還轉發了當時的兩段視頻。

視頻中,一名男童痛聲大哭,腿腳掙扎,一位短髮女士蹲在一旁,對着手機大聲說:“頭被砸破了!”地面還散落着一些碎片。場面讓人揪心,不忍直視。

事後,救護車趕來,將男童送醫搶救,當地警方也介入調查。但不幸的是,男童最終經搶救無效死亡。

三門峽市公安局通報稱,初步調查是一名6歲男童從25樓樓道將一塊脫落的踢腳線瓷磚拋下,砸中路過的5歲男童頭部。

“男童的媽媽帶他去外婆家喫飯,騎車經過小區51號樓下時,被砸中頭部。”張先生說,據小區業主反映,25樓樓道內的踢腳線瓷磚脫落已有一段時間,但未見物業維修、清理。他認爲,物業對此負有一定的責任。

踢腳線不知何時脫落

不幸發生後,在小區單元樓一樓大廳樓道牆壁上,小區物業貼出了一張《關於2020年5月29日中午華創小區高空拋物的告示》,其中寫明: 物業相關負責人全程配合公安調查取證,保障受害業主的合法權益;善後工作公司已全力跟進,並出資聘請資深律師全力跟進,全力維護受害者的權益。落款爲:靈寶百盛達物業有限責任公司三門峽分公司。

根據告示中留下的馬經理電話撥打過去,電話無人接聽,短信也未獲回覆。

馬經理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平常工作人員都會在樓道內打掃、檢查,但此次不知道是什麼時間瓷磚脫落的。

當天,華創國際小區業委會也發佈了嚴禁高空拋物的通知,再次提醒業主看管並教育家中的老人和孩子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嚴禁高空拋物。 此外,還拍照公佈了一些業主將花盆、油漆桶等放置在窗外空調架、窗邊的行爲,呼籲業主儘快整改。

目前,三門峽市湖濱分局已立爲刑事案件。案件處理及善後工作正在進行中。

今晨再次發生墜物事件

“我們以前也多次提醒過,跟物業反映過。”業委會委員張先生說,去年底,業委會經過選舉找了新的物業公司入駐,小區1300多戶,有1100多戶同意,但老物業一直沒有撤場。

華創國際廣場小區業委會張主任證實,5月31日,新物業公司準備入場,遭到老物業反對。

早上8時30分,就在大家爲此事爭論時,小區大門門頭又發生了墜物事件,這次掉下來的是一塊木板,砸到地面已經碎裂。 這次險些又砸到業主,現場已被圍了起來。

業主們希望,今後應避免再次發生類似事件,杜絕悲劇的再次發生。

關於高空拋物

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規定,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湖北大諾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進伍對遇難男童表示心痛。他認爲,新法尚未施行,此事應按現有的民法總則、侵權責任法等法執行。6歲兒童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不承擔民事和刑事責任,但家長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網友熱評:

@蘆薈:應該及時排查安全隱患,杜絕悲劇!

@魁梧:媒體都在報道強調,爲什麼還會高空拋物?是不拿人命當回事還是自己想坐牢?

@應聲:門板怎麼也敢扔啊?

來源:楚天都市報(ctdsbgfwx)

“看到我們店關着,小朋友就站在門口大哭!”杭州這些玩具店,賣出了大人小孩童年的舊時光

01

杭州80後查出肺癌晚期,痛哭“兒子都還不會走路”…病根20歲就埋下了

02

↓↓↓猛戳下方閱讀原文查看下個app莫名其妙扣了我78,居然還是個山寨的?

點亮嚴禁高空拋物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