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因此,泓之戰不能看作“戰爭禮”被破壞的標誌性戰役。泓之戰對於春秋“戰爭禮”的破壞,也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大。

提到春秋的“戰爭禮”,人們很容易想到著名的泓之戰。很多人把這場戰役看作是春秋“戰爭禮”遭到破壞的標誌性事件,並認爲春秋戰爭的風氣變壞就是從這場戰役開始的。

春秋時期戰爭

主要理由是:一、在這場戰役中,宋襄公被看作戰爭禮的最後衛道者,宋國軍事家子魚則被看作是戰爭禮的破壞者。因爲他在戰中主張不按戰爭禮的規則出牌,戰後又發表了一番著名戰論,明確否認戰爭禮的一系列規則。二、宋襄公固守戰爭禮卻以慘敗告終,這足以成爲反面教材,會加速後世人們對戰爭禮的否定。

但是實際上,以上觀點並不能成立,理由如下:一、子魚並不是破壞“戰爭禮”的始作俑者。在這場戰役以前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戰爭禮”已經遭到明顯的破壞。二、在這場戰役以後,“戰爭禮”並沒有明顯衰弱,反而出現了幾起遵從“戰爭禮”的標誌性事件。也就是說,宋襄公這個反面教材,並沒有起到明顯作用。

泓之戰對於春秋“戰爭禮”的破壞,也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大。在春秋“戰爭禮”江河日下的這股歷史巨潮中,泓之戰只是其中的一段浪花,甚至有幾分偶然。

從兩次著名論戰來看春秋戰爭禮的破壞

春秋歷史上,有兩段著名的論戰,一是泓之戰後的子魚論戰,二是長勺之戰中的曹劌論戰。泓之戰發生於公元前638年,長勺之戰發生於公元前684年,比泓之戰早了46年。那麼在這場更早的戰役中,曹劌有沒有破壞“戰爭禮”的行爲呢,當然有,而且非常明顯。

曹劌論戰

按照春秋的戰爭禮,雙方需同時擊鼓進軍,正面交鋒。但是曹劌卻不按常理出牌,齊軍擊鼓,曹劌故意按兵不動,齊軍三次擊鼓後,他才命令魯軍出擊。這明顯違反了春秋所謂“結日定地,各居一面,鳴鼓而戰,不相詐”的戰爭禮規則。而在齊師敗績後,曹劌又命令魯軍乘勝追擊,這也違反了春秋戰爭禮中的“不逐北”規則。

而且還有一個細節很少有人留意,曹劌在“論戰”中說了一句話:“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通過這句話,我們可以斷定,在曹劌所在的年代,甚至更早的時期,通過埋伏來襲擊敵軍,已經在戰爭中經常使用。否則曹劌也不會說出那句話。可見在長勺之戰甚至更早的春秋前期,“戰爭禮”已經遭到破壞,不應該把這筆賬算到幾十年以後的泓之戰的頭上。子魚在前輩曹劌面前,也只能算是一個“後浪”,不應把他看作破壞“戰爭禮”的始作俑者。

“後浪”

子魚論戰對後世戰爭的實際影響不大

子魚的一番對“戰爭禮”的否定,對於後世戰爭究竟影響大不大呢?從實際的結果來看,並不大。我們通過泓之戰之後的幾次著名戰役來說明。

一場是晉楚邲之戰,在這場戰役中,晉國戰敗,準備渡河逃跑,但兵車陷入泥沼中不能動彈,楚國軍隊並沒有乘機追殺,而是耐心指導晉軍去掉車前和車轅上的橫木,拔掉大旗。從而幫助晉軍順利逃走。這一事件被後世學者作爲戰爭禮存在的明證而津津樂道。但是不要忘記,這場戰役發生於公元597年,距離泓之戰已經過去了40多年。

晉楚邲之戰

如果人們把邲之戰中的這件事當做戰爭禮的標誌性事件,就不應該誇大泓之戰對戰爭禮的實際破壞作用。因爲這類彰顯“戰爭禮”的行爲在泓之戰之後並不少見,比如公元前575年的晉楚鄢陵之戰中,晉軍大將郤至在楚軍陣中衝鋒時,多次遇到楚共王的車駕,他並沒有攻擊,而是下車向楚王行禮,而楚共王也投桃報李,贈予郤至良弓一把,以示欣賞。

還有公元前521年宋國的華豹和公子城,二人互相以君子之箭對射,你射我一箭,我射你一箭,不偷襲,不躲避,類似於今天的決鬥。最後華豹被公子城射死。以上提到的幾次戰爭,作爲戰爭禮的標誌性事件,常常被學者引用來證明春秋戰爭禮的存在和影響,可以說是言必稱之。

華豹公子城赭丘之戰

然而這些戰爭均發生在泓之戰以後。反倒是在泓之戰之前能彰顯“戰爭禮”的事件乏善可陳。所以,從這一角度而言,泓之戰對“戰爭禮”的實際破壞作用並不大,更不應該被看作春秋戰爭風氣轉壞的標誌。

宋襄公不是“戰爭禮”的衛道者和犧牲者

人們之所以把泓之戰誤解爲戰爭風氣由好轉壞的分野,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宋襄公。宋襄公在泓之戰中似乎扮演了一個“戰爭禮”最後衛道士的角色。彷彿在他之前戰爭禮都是被遵守的,所以他恪守古訓,無奈子魚太壞,“戰爭禮”被無情破壞。

人們甚至有些同情宋襄公,其實如果對宋襄公多一點了解就會知道完全不是這麼回事。宋襄公本人其實算不上一個仁義君子。主要有兩件事,一、宋襄公很喜歡在小國面前耍威風,他經常召集各個小國家開會,有一次滕國國君遲到了。宋襄公就把他關押起來。另一位鄫國國君就更慘,直接被宋襄公砍下頭顱,祭拜社神。二、宋襄公還糾集其他國家一起圍攻一個很小的曹國。可見宋襄公根本不是一個仁義之人,他在凌辱和攻殺這些小國時,全然不顧“戰爭禮”,卻在泓之戰中卻搖身一變成爲“戰爭禮”的衛道者。這是極其荒謬的。

宋襄公(劇照)

對此,蘇軾和蘇轍兩兄弟都有精準的評價。蘇軾在《宋襄公論》中批評宋襄公“以不仁之資,盜仁者之名爾”。蘇軾認爲宋襄公在泓之戰中極力推崇“不重傷、不擒二毛、不鼓不成列”都是虛僞的,因爲他真的仁義到“不重傷,不擒二毛,不鼓不成列”就不會因爲小事就砍掉鄫國國君的人頭,要知道“不俘虜國君、不殺國君”也是春秋戰爭禮中的一個重要規則。蘇轍也指出宋襄公“國小德薄”“凌虐邾、鄫之君”“雖竊伯者之名,而實非也”。

由此可知,宋襄公所在的時代,戰爭禮的破壞已經很常見,宋襄公本人就是一個“戰爭禮”的踐踏者。所以他在泓之戰中的“仁義”,並不能理解爲對“春秋禮”的正義維護,而是一種莫名其妙的怪異與偶然,因爲這不是他的本性。

所謂“仁義”宋襄公

所以宋襄公不是“戰爭禮”的形象代言人,宋襄公的失敗不能理解爲戰爭禮的失敗,而就是一場普通戰爭的失敗。因此,泓之戰不能看作“戰爭禮”被破壞的標誌性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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