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這一規定,暖氣出現質量問題的時候,作爲實際使用人的租房戶應該及時通知暖氣買賣合同中的當事人房主,由房主聯繫暖氣經銷商對出現漏點的暖氣進行維修或者更換,而是採取了自己用砂紙磨漏點,然後用膠粘住了漏點。對於樓下鄰居被爆裂的暖氣所淹這一情況由誰來承擔責任的問題,依照《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規定:行爲人因爲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我有一套房子,讓我租出去了。去年春天,房戶說我房子冷,讓我加一組暖氣片,我就購買了一組暖氣安裝到了房子裏。去年冬天供暖的時候,這個暖氣片漏了,結果租房戶沒有和我說,只是自己用砂紙磨了一下,用膠粘上了。結果今年開春,暖氣突然在租房戶用膠粘的地方爆裂了。漏出的水把樓下鄰居給淹了,現在樓下鄰居找我索賠。請問這件事我該咋辦?

  這是一起發生在長春市的因爲租賃關係產生的侵權責任糾紛。按照物權歸屬原則,這組暖氣片,是由房主出資購買的,安裝在房主的房子裏,這是基於買賣合同關係產生的佔有,歸房主所有。

  對於樓下鄰居被爆裂的暖氣所淹這一情況由誰來承擔責任的問題,依照《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規定:行爲人因爲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這一條款,誰在暖氣爆裂這一事實過程中,存在過錯,應該承擔侵權責任。在這一事實中,存在暖氣經銷商、房主、租房戶三維當事人。

  房主從暖氣經銷商處購買暖氣,屬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條規定的,消費者爲生活消費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也就是說,暖氣經銷商應該告知房主,暖氣存在保質期。如果在保質期內存在質量問題,由暖氣經銷商承擔責任。

  按照該法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的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退貨,7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維修義務。按照這一規定,暖氣出現質量問題的時候,作爲實際使用人的租房戶應該及時通知暖氣買賣合同中的當事人房主,由房主聯繫暖氣經銷商對出現漏點的暖氣進行維修或者更換,而是採取了自己用砂紙磨漏點,然後用膠粘住了漏點。租房戶這一行爲不僅讓買賣合同的雙方對暖氣出現漏點的情形不知情,沒有及時進行維修和更換,也讓產品的瑕疵出現擴大的風險,最終造成了暖氣爆裂。因此租房戶存在過錯,因而承擔侵權責任。對樓下鄰居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在實際生活中,房屋租賃的情形常見於我們的生活中。作爲租房戶,如發現房主的設施,如水電氣暖等設備出現問題,首先要做的事是要向房主報告。這樣一方面可以明確維修責任人,解決維修費用問題,另一方面也可以實現免責。

  來源:吉林省殘疾人福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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