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此人就是陈兆棠。在当地官场,陈兆棠也留下了“岁杀三百人”的恶名。

在清末官场中,有一个人非常的矛盾。他出生名门,家教严格,却凶狠残暴;为官时给当地修桥办学,也干着坑害百姓的事情;剿匪无数,得到的不是百姓的爱戴,而是恨之入骨。此人就是陈兆棠。
1859年,陈兆棠出生于一个官宦之家。他的父亲很有名,是晚清最重要的政治人物之一曾国藩属下的幕僚和亲信、后来的山东巡抚陈士杰,可谓是一方大员。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陈兆棠受到了良好的教育,拥有着较高的学识。
早年的陈兆棠还算正常,是一个好学青年。他曾经四处游学,遍览天下名山大川,增长了许多见识。然而,就是如此刻苦钻研的人,却多次科举落榜,只能靠着父亲的关系,花了银子才进入仕途。
这一年陈兆棠30岁,终于做上了知县,结果还没等他放开拳脚大干一场,母亲去世,按清制陈兆棠辞官归家,服丧满后复出做了一个小官,结果不久后父亲陈士杰又病逝,他火速回家奔丧,并为父守孝,直到1895年才重入官场。
为官初期,陈兆棠为百姓做了许多好事,带领百姓修桥铺路,兴修水利,同时用自己的官饷捐资助学。《清史稿》记载,陈兆棠在大邑县为官时,其作为让百姓感恩戴德,“五十余里,父老皆泣涕沾襟”。此时的陈兆棠,算得上一个好的父母官。
陈兆棠一生为官,干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剿匪”。最开始是因为当地的土匪惹怒了他,于是整备军队,将一个将叫张老光子的巨匪绳之以法,让百姓拍手称快。这只是陈兆棠剿匪的第一步,为了清除匪患,他亲自训练了一支部队,战斗力很高,匪寇每次遇到他们都兵败如山倒,很快陈兆棠就将他做知县的崇庆州地界的盗匪肃清。
不过没过多久,陈兆棠就露出了自己的本性。抓到的匪徒,陈兆棠命令将他们全部处决,同时其家中亲眷,也不分青红皂白杀掉。这种凶狠的行为,渐渐让人对他敬而远之。在当地官场,陈兆棠也留下了“岁杀三百人”的恶名。
后来陈兆棠因剿匪政绩突出被调往广西,在这里,他组建了一支名为“两广棠字全军”的队伍,在广西全境进行剿匪,经历大小70余战,陈兆棠总是身先士卒,悍不畏死,一个文官比武官还凶狠,令盗匪闻风丧胆,广西的匪患遂平,当然,在剿匪过程中,他没少滥杀无辜,引来骂名无数。
离开广西后,陈兆棠来到了广东,官至潮州知府。在这里,陈兆棠走完了自己罪行累累的一生。
因为陈兆棠的恶名太响亮,广东地界的匪徒闻风而逃。找不到土匪,陈兆棠就严令当地的下级官员、地方豪绅寻找,没有的话就把他们抓起来按土匪罪名杀掉。如此一来,为了保命,许多人将贫民和那些只有小罪的小偷等人抓来充数。陈兆棠一律不问缘由,将这些人全部处决,三年时间,竟杀害了3000人,其中大多都是无辜的受害者。
陈兆棠的恶行令百姓对他恨之入骨。武昌起义后,他被愤怒的革命军及百姓抓住。革命军将他绑在竹梯之上,准备处决这位罪孽深重的刽子手。临终之前,陈兆棠道出了“不死于君,不死于国,死于因果”的十二字遗言,对自己的恶行有所悔悟。最后枪声响起,陈兆棠身中13枪才断气,结束了他被人诟病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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