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此人就是陳兆棠。在當地官場,陳兆棠也留下了“歲殺三百人”的惡名。

在清末官場中,有一個人非常的矛盾。他出生名門,家教嚴格,卻兇狠殘暴;爲官時給當地修橋辦學,也幹着坑害百姓的事情;剿匪無數,得到的不是百姓的愛戴,而是恨之入骨。此人就是陳兆棠。
1859年,陳兆棠出生於一個官宦之家。他的父親很有名,是晚清最重要的政治人物之一曾國藩屬下的幕僚和親信、後來的山東巡撫陳士傑,可謂是一方大員。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下,陳兆棠受到了良好的教育,擁有着較高的學識。
早年的陳兆棠還算正常,是一個好學青年。他曾經四處遊學,遍覽天下名山大川,增長了許多見識。然而,就是如此刻苦鑽研的人,卻多次科舉落榜,只能靠着父親的關係,花了銀子才進入仕途。
這一年陳兆棠30歲,終於做上了知縣,結果還沒等他放開拳腳大幹一場,母親去世,按清制陳兆棠辭官歸家,服喪滿後復出做了一個小官,結果不久後父親陳士傑又病逝,他火速回家奔喪,併爲父守孝,直到1895年才重入官場。
爲官初期,陳兆棠爲百姓做了許多好事,帶領百姓修橋鋪路,興修水利,同時用自己的官餉捐資助學。《清史稿》記載,陳兆棠在大邑縣爲官時,其作爲讓百姓感恩戴德,“五十餘里,父老皆泣涕沾襟”。此時的陳兆棠,算得上一個好的父母官。
陳兆棠一生爲官,乾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剿匪”。最開始是因爲當地的土匪惹怒了他,於是整備軍隊,將一個將叫張老光子的巨匪繩之以法,讓百姓拍手稱快。這只是陳兆棠剿匪的第一步,爲了清除匪患,他親自訓練了一支部隊,戰鬥力很高,匪寇每次遇到他們都兵敗如山倒,很快陳兆棠就將他做知縣的崇慶州地界的盜匪肅清。
不過沒過多久,陳兆棠就露出了自己的本性。抓到的匪徒,陳兆棠命令將他們全部處決,同時其家中親眷,也不分青紅皁白殺掉。這種兇狠的行爲,漸漸讓人對他敬而遠之。在當地官場,陳兆棠也留下了“歲殺三百人”的惡名。
後來陳兆棠因剿匪政績突出被調往廣西,在這裏,他組建了一支名爲“兩廣棠字全軍”的隊伍,在廣西全境進行剿匪,經歷大小70餘戰,陳兆棠總是身先士卒,悍不畏死,一個文官比武官還兇狠,令盜匪聞風喪膽,廣西的匪患遂平,當然,在剿匪過程中,他沒少濫殺無辜,引來罵名無數。
離開廣西后,陳兆棠來到了廣東,官至潮州知府。在這裏,陳兆棠走完了自己罪行累累的一生。
因爲陳兆棠的惡名太響亮,廣東地界的匪徒聞風而逃。找不到土匪,陳兆棠就嚴令當地的下級官員、地方豪紳尋找,沒有的話就把他們抓起來按土匪罪名殺掉。如此一來,爲了保命,許多人將貧民和那些只有小罪的小偷等人抓來充數。陳兆棠一律不問緣由,將這些人全部處決,三年時間,竟殺害了3000人,其中大多都是無辜的受害者。
陳兆棠的惡行令百姓對他恨之入骨。武昌起義後,他被憤怒的革命軍及百姓抓住。革命軍將他綁在竹梯之上,準備處決這位罪孽深重的劊子手。臨終之前,陳兆棠道出了“不死於君,不死於國,死於因果”的十二字遺言,對自己的惡行有所悔悟。最後槍聲響起,陳兆棠身中13槍才斷氣,結束了他被人詬病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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