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138年,岳飞派遣使者王忠臣曾送信给韩世忠,在王返回岳家军营前夕,韩让他转告:“岳飞的结发夫人现在我的军营里,刘氏两度改嫁,此时是一名我营中一名押队的妻子,请他派人前来。在冤狱平反后,岳云的妻子巩氏也曾在一道上诉奏状中说:岳云有子两人,女一人,岳雷有子四人,“现在潭州(今长沙)同居,并系阿翁枢密(岳飞被害前任枢密副使)亲孙”。


而更让后人称道的是“抗金父子兵”,其子岳云(1119至1142)字应祥,岳飞之子,云十二岁从张宪军,慷慨忠勇,颇有父风。岳云在历次对金对伪齐作战,以及剿灭杨幺安定后方等战斗中屡立大功,却多被父亲隐瞒不报,岳云毫无怨言。
朝廷也多次欲赐岳云官位,但岳飞上书曰其子尚存乳臭,恐不得军功,十分坚决地推辞朝廷给岳云的封赏。但后来岳云也被秦桧诬陷,与父岳飞同时被害,死时23岁。
不过后来坊间却流传有一种说法:和岳飞一同上阵杀敌,共患难赴死的岳云,却只是岳飞的养子?在《宋史·岳飞传》中记载的也是,岳云不是岳飞的儿子,而是岳飞的养子,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所以就造成了岳云是养子的误传,主要就是岳飞其孙岳珂在编写《鄂王行实编年》,因为岳珂是岳飞的孙子,同时也是南宋的史家,著有《金佗粹编》、《金佗续编》、《鄂王行实编年》等著作,其中的《鄂王行实编年》是记述岳飞(即鄂王)生平事迹的家传。
写家传自然少不了为亲者讳的毛病,岳珂也不例外,考虑到这是家丑,于是就把岳飞娶刘氏的故事给删了,因为他认为这是家丑。岳飞前后共娶两妻,前者为刘氏,是在家乡汤阴所娶,生岳云、岳雷二子。

后岳飞从军,留妻子母亲在家乡。结果因为贫穷和战乱的原因,刘氏无法忍受孤独的生活,就离开了岳家,后来嫁给了韩世忠的一个下级军官。1130年,岳飞率领一支部队在宜兴安顿下来之后,派人到黄河以北去迎接他的家眷。
但在战乱中找家人并不容易,这样前后派人找了十多次,才找到了他的母亲和儿子,并把他们接到江南军营。不过当得知妻子跑了的消息,岳飞当然非常气愤,并引为耻辱。
后来岳飞在江南再娶李氏,生岳霖、岳震、岳霭等诸子,岳珂就是岳霖之子。而后来岳珂在写家传时,因为刘氏本就是岳家的家丑,再加上岳珂也不是出于此母,自然他就不想提。

而后来宋史的编者又未加细查,于是就有了《宋史?岳飞传》的“(岳飞)五子:云、雷、霖、震、霆。云,飞养子。”的错误。不过从其他史料中,我们仍然可以肯定岳云确实是岳飞的亲生长子。
1138年,岳飞派遣使者王忠臣曾送信给韩世忠,在王返回岳家军营前夕,韩让他转告:“岳飞的结发夫人现在我的军营里,刘氏两度改嫁,此时是一名我营中一名押队的妻子,请他派人前来。”韩世忠并说已把此事禀报朝廷了。

岳飞听了这个消息,深恨这位刘氏对他父子的不情不义,不肯再去接她,只派人给她送去了五百贯钱。他怕皇帝因韩世忠的奏报会以为他无故遗弃发妻,因此也上书缘由说:“履冰渡河之日,留臣妻待老母,不期妻两经改嫁,臣切骨恨之。巳差人送钱五百贯,以助其不足!恐天下不知其由也”。
这件事不仅见于《三朝北盟会编》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而且在南宋的官书《高宗日历》当中,也有记载,可证确有其事。 由此可见,岳云确实乃刘氏和岳飞所生,是岳飞的长子而不是养子。

血浓于水,后来岳云愿意和父亲岳飞一同赴死,也足以见手足父子之情!在冤狱平反后,岳云的妻子巩氏也曾在一道上诉奏状中说:岳云有子两人,女一人,岳雷有子四人,“现在潭州(今长沙)同居,并系阿翁枢密(岳飞被害前任枢密副使)亲孙”。
岳云的子女既然是岳飞的“亲孙“,则岳云当然是岳飞的亲儿子。因为巩氏是岳云的妻子,她说的这些话,当然是比较有信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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