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按照“視域融合”理論,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者有自己特定的觀點和價值關懷,而哲學社會學術研究對象——“文本”也有特定的觀點和價值關懷。文學、史學、哲學等哲學社會科學的研究也有二重性:一是所研究對象的歷史真實,二是作者的價值關懷。

作者:王錕

德國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的《以學術爲志業》和《社會科學方法論》等著作提出,價值中立是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所必須遵守的方法論準則,也是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客觀性的重要保證。但是,哲學社會科學能否做到絕對的價值中立?包含一定價值關懷的研究一定不具備客觀性嗎?其中答案值得深思。

“價值中立”不是韋伯的首創,其可以上溯到英國哲學家休謨堅持的事實與價值、實然與應然的二分法,後經康德的“理性批判”而把自然科學與道德科學、形而上學區分開來。李凱爾特、文德爾班受康德影響,他們在康德二分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嚴格區分所謂的“物質科學”和“文化科學”。李凱爾特等人所謂的“文化科學”,發展爲現代哲學社會科學。

韋伯深受文德爾班、李凱爾特的影響,認可哲學社會科學是對人的社會行爲的研究,而人的社會行爲充滿着目的、意義和動機。因而對社會行爲的意義、目的和動機的理解,是社會科學研究的基本方法。但是,韋伯爲了使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具有某種客觀性和所謂的“科學精神”,提出了前面所述的價值中立/價值無涉原則。這一原則的提出,對現代文學、史學、哲學、社會學、人類學、政治學等學科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可以說,哲學社會科學“價值中立”的提出是由於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遭受自然科學研究的“擠壓”和“激勵”雙重影響的結果。所謂“擠壓”,即自然科學憑藉其特殊的研究對象及方法,在探索自然的真相道路上走得殊爲成功。而哲學社會科學因缺乏客觀性、不可重複與不能數量化,往往被輕視甚至嘲弄。在這一危機下,追求客觀真相的人文研究,其合法性地位處境堪虞。所謂“激勵”,是指某些學術領域(如經濟學、社會學等)在汲取自然科學的原理、方法後,相關研究也取得一定進展,激發了研究者的抱負和自信心。他們認爲,通過客觀研究同樣可以獲得哲學社會科學世界的“萬有引力定律”。爲此,他們標榜“價值中立”,就是在學術研究中擱置立場、價值、情感上的“預設”,單純以邏輯推理和材料證據得出結論,並想當然地認爲,越是“無色彩”的研究,其得到的真相越是客觀。

實際上,人類思考與社會變遷是同步的,而學術研究與現實關懷也始終是一對相契相生的共同體。陳寅恪認爲,“詩若不是有兩個意思,便不是好詩”。即好的詩有“二義”,一是詩本身之義,二是作者所寄寓於其間的時代之關懷。文學、史學、哲學等哲學社會科學的研究也有二重性:一是所研究對象的歷史真實,二是作者的價值關懷。正如韋伯所言,人是探尋“意義”的動物,是懸掛在自己編織的意義之網的動物。“意義”對於人很重要,對於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者更是如此。

一方面,哲學社會科學的研究對象本身就是意義豐富的行動和事件。相對於自然科學領域可測量、可實驗、可分析操作的物質化的研究對象,哲學社會科學的研究對象是活生生的“人”的活動。而“人”,除了是物理化學意義上的肉體結構之外,還是有喜好、厭惡、希望、目的、欲求等情感和動機的思想與行爲的主體,其行動或事件是有“價值預設”的。不僅如此,人的“意義”往往具有某種主觀性。從空間上看,這種主觀性還隨着生活的地理、階層、風俗、習慣、文化、宗教信仰有很大的不同。若再疊加上時間方面的生理年齡、時代變遷等因素,就愈加錯雜多樣。尤其是文學、藝術、哲學、宗教等領域的行爲者和事件的主體更屬於“意義敏感羣體”,他們的“意義”更加複雜、多變。

另一方面,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者本身極富意義。科學研究者可以在實驗室裏冷靜地研究一個細胞的結構。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者對社會現象的研究,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社會關切,其研究動機、研究對象和研究視角的揀選、研究目標的制定,都具有一定程度的主觀性。德國社會學家盧曼說,學術研究對象的“選取”本身是一件意義非常繁複的行動。選取的另一面的歷史被刻意遺忘,雖然不必然與時代有關,但是無可否認的是,常常有着時代的影子。

可以說,對研究對象的價值關懷作同情理解並將之揭示出來,纔是真正的客觀性研究。當然,如何在同情理解中避免誤解甚至以己度人,仍是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保持客觀性問題的最大挑戰。或許,伽達默爾的“視域融合”理論不失爲一種值得參照的路徑。“視域融合”理論是關於認識和理解的方法論。“視域”是指特定處境或境域中的眼界和觀點,是人認識和理解過程中所持的“前見”。“視域融合”理論的突出特色,就是承認理解者從自身特定的觀點或“前見”出發進行理解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伽達默爾認爲,在理解過程中存在着兩種不同的視域:一是理解者自己特定的視域,二是文本所處的歷史的視域。“視域融合”的實質是通過理解者與文本之間的對話,超越自身的有限視域,促使對話的雙方達到一種新的統一和共識。“視域融合”不僅是歷史與現實的融合,也是理解者與被理解的文本之間的融合。按照“視域融合”理論,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者有自己特定的觀點和價值關懷,而哲學社會學術研究對象——“文本”也有特定的觀點和價值關懷。研究者對學術研究對象的理解過程,就是研究者與學術研究對象二者之間的對話過程。正是在這種對話的整體視域中,可能造成前見被重新審視甚至被修正,從而達到研究者的視域與文本的視域的一致性和重疊共識,進而成爲學術研究客觀性的保證。

(作者系浙江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院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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