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公民健康权利有了立法保障,骑乘摩托需佩戴头盔,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施行……这些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我们的工作生活!

全国性新规

用法律保障人民健康权利!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共包含十章、一百一十条,涉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人员、药品供应、健康促进和筹资等问题。这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将统领现行十余部专门法律,并引领未来相关立法。

针对“医闹”事件屡禁不止,该法作出明确规定: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12部门联合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2020年4月2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12部门正式发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与2017年5月发布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相比,新的《办法》在适用范围、审查主体及判定因素等方面都有显著变化,更具战略性、优先性和针对性,开启了我国网络安全审查的新篇章。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明确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该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应当预判该产品和服务投入使用后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骑摩托车不戴头盔将被处罚

2020年4月,公安部交管局下发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即严查三项——骑摩托车不戴头盔、骑电动车不戴头盔、开车不系安全带

对于不佩戴头盔的如何做出惩罚?交通管制部门明确,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给出处罚:

■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记2分,罚50元,承运人没有带头盔的罚50元。

■ 对于电动车驾驶人和电动车乘坐人没有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公安交警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 同时,交通管制部门明确,对于开车时后排不系安全带的情形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可处以200元罚款。

新《消防设计审查规定》发布

2020年4月1日,,住建部公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来了

2019年12月13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了些突破性的规定,比如:

①优先制定适用于跨领域跨专业的产品、过程或者服务的标准;

②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应当全部强制,并且可验证、可操作;

③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前,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原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新强制性国家标准;

……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6月1日起施行

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施行,该办法完善并细化了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批流程。

修订后的办法弥补了行政许可在线办理依据不足问题,有利于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行政许可办理效率。该办法还专门设置了主要适用于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相关许可证或者资格证书变更记载事项等的简易程序,将这些许可事项的审批时限压缩至受理后5日内,有利于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减轻申请人负担。

地方性新规

北京:设置 “一米线”、公筷公勺

日前,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要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要佩戴口罩。不非法食用、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爱心座椅、轮椅、母婴室、自动体外除颤仪等便民设施,设置“一米线”等文明引导标识。餐饮服务企业应当配备公筷公勺,有条件的推行分餐制。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应控制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音量。不在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的列车内进食。

河南: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

《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2020年2月26日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办法》共8章51条,明确新建居民住宅应当按照一户一表、计量到户进行设计;供水企业要接受用户咨询、求助及投诉,规定时间内给答复;城市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供水企业擅自停水,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等。

来源:法研堂

编辑:贺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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