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污染帶漂流距離和水流速度分析推斷出作案時間,警方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和涉事單位。

近日,重慶警方與環境執法部門協作配合,迅速偵破一起長江流域非法傾倒危險廢物特大污染環境案,涉嫌向長江流域非法傾倒30餘噸危險廢物的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檢察機關依法批捕。

4月11日,重慶長壽區公安局接羣衆舉報,稱長壽區晏家某河段長江一級支流出現約3-4公里伴有惡臭的黑褐色粘稠狀污染帶。

長壽區警方沿污染帶溯流而上,發現了傾倒地點,並根據污染帶漂流距離和水流速度分析推斷出作案時間,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和涉事單位。

經查,3月30日,重慶大足區一家環境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爲節約危險廢物處置成本,在從事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處理的過程中,將正規程序處置需約4000餘元/噸的輪胎煉油裂解殘渣及廢液(危險廢物),以600元/噸的價格委託給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的周某(男,47歲)、李某(男,42歲)、丁某(男,33歲)等人實施非法處置。

警方查獲非法傾倒危險廢物的貨車。

周某等人爲隱蔽實施非法傾倒行爲,特意將運渣貨車進行改裝,在車廂內加裝一長方體水罐,並用篷布進行遮蓋,於4月8日、11日凌晨,先後兩次從該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將合計30餘噸裂解殘渣、廢液非法轉運至長壽區晏家街道,通過雨水管網實施偷排。

經長壽區生態環境局採樣監測,非法傾倒的殘渣廢液中含有高濃度揮發酚、苯胺、苯、甲苯等有毒物質,認定爲有毒性的危險廢物,僅4月11日傾倒的16噸危險廢物就造成長江流域3000餘噸水體嚴重污染(生態環境部門已對受污染水體全部進行轉運並妥善處置),水體污染物指標化學需氧量、氨氮、揮發酚、苯胺,分別超過國家標準239倍、324倍、319倍、185倍,造成生態環境嚴重破壞。目前,周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檢察機關依法批捕。

據介紹,自重慶市“總河長1號令”頒佈以來,重慶警方立足公安機關職能作用,制定下發了《重慶市公安局打擊污水偷排、直排、亂排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分三個階段部署推進全市公安機關集中開展打擊污水偷排、直排、亂排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始終保持對此類違法犯罪行爲的“零容忍”及高壓嚴打態勢。截至2020年5月,重慶警方在專項行動中共偵破污染環境刑事案件60餘件,會同生態環境、城管等行政部門開展聯合執法300餘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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