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媒諮詢日前發佈的《2019-2020中國順風車專題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顯示,受部分平臺順風車業務下線影響,2019年中國順風車用戶規模呈現下滑趨勢,用戶規模爲1.98億。但隨着順風車行業安全建設的推進及平臺順風車業務的逐漸恢復,預計2020年中國順風車用戶規模將達2.49億人。

應該說,從便利公衆出行的角度,順風車業務的迴歸,是大勢所趨。因爲幾次安全事件就徹底叫停一項業務,也未免是因噎廢食。不過,順風車的重新上線,不該只是簡單的“複製”過去,從監管部門到平臺再到乘客,乃至公共輿論,對於順風車都應該有更新的認識,安全監管體系也需要重建。如此,才能真正爲順風車發展構建一種更安全的外部環境。

首先是對順風車的社會價值,應該有新的認識。據日前發佈的報告,2020年中國順風車用戶規模有望達2.49億人,而近五成用戶選擇順風車出行主要原因爲舒適實惠及便捷省時。也就是說,順風車業務實際關係到數億人的出行便利問題,也對公共交通起到了重要的補充作用。那麼,它的存在,不該只有上線或下線兩種選擇,解決好問題,確保規範、安全上線,才應該是目的。

其次,順風車與快車、專車是不同的營運性質,對其監管,也必須專門化。交通運輸部明確規定,順風車是不以盈利爲目的,僅與搭乘人員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的互助行爲。換言之,它與一般經營性質的網約車服務有着本質區別。那麼,這裏面就有些關鍵問題需要釐清。比如,到底如何理解“不以盈利爲目的”?

這次全國兩會上,就有政協委員建議加快推進順風車行業法治建設,其中就包括對順風車行業價格的規範。建議要求國家層面應對“部分出行成本”涵蓋範圍進行科學合理界定,充分考慮實際行駛情況,綜合各項合理開支,破解“車主不以盈利爲目的”這個難題。如強化順風車技術標準體系建設,改革成本分攤僅限於車輛燃料成本及通行費的簡單做法,還應包括順風車的損耗、保養,甚至也要考慮時間成本、勞動成本等綜合成本,從更貼近順風車本質的角度進行規制,鼓勵有車人羣集約通勤,綠色出行。

再者,既然明確順風車並非經營性服務,那麼,在車主、乘客、平臺之間的權責劃分上,也要科學釐清與經營性服務的區別。比如,此前一些地方傾向於對順風車也一概按“非法營運”來處罰,這其實不僅有違順風車的屬性,也導致各個主體的權責並不匹配,最終不僅沒能壓實安全責任,反而放大了安全漏洞。因此,當前亟須統一順風車的合規標準和安全標準,各地方和各平臺都不能搞“各自爲政”。只有監管部門、平臺、車主、乘客的安全責任邊界釐清了,才能真正確保安全保障的有的放矢。

毫無疑問,安全是順風車規範運行的基礎,也是社會的最大公共利益所在。過去一年多,主要順風車平臺所上線的一些安全功能,如報警機制、行程分享、行程錄音等,其實已經爲安全保障探索了一些現實經驗,確實有效的就該儘快成爲整個行業的標配,不該打折扣。而在新的經濟社會環境下,順風車的安全規範運營,也有助於減輕有車一族的負擔、降低民衆的出行成本。對此,就應該根據問題及時解決好順風車監管在理念和機制上的問題,真正讓順風車能夠安全重啓、迴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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