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广大市民从官方通报和媒体调查中获知垃圾分类“月考”情况,既会从取得的成绩中树立信心,也会对存在的问题去反思。5月份,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6.45万家,发现存在问题单位9911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4474起,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330起。

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满月”了。2日下午,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联合市城管执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新版条例实施首月本市垃圾分类开展总体情况、执法情况及立案查处的典型案例。据悉,《条例》实施一个月以来,垃圾分类四指标实现“三升一降”。(6月3日北京晚报)

“月考”“季考”“半年考”……几乎每个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都会根据时间节点进行定期“考试”。此次北京通报的垃圾分类开展总体情况,因为刚好实施满月被舆论称之为“月考”,未来恐怕还有“季考”、“年考”等。那么我们该如何看待这种“考试”,以及如何看待“考试成绩”?

显然这种“考试”很有必要。对有关方面来说,对第一个月垃圾分类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通报,既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也有利于总结工作经验;既告知市民政府部门都做了什么,也让市民了解存在多少问题、哪些问题。如此,在垃圾分类方面政府与市民会建立信任、形成良性互动。

对市民而言,既是垃圾分类的重要参与者也是监督者,无疑很想知道第一月实施情况。当广大市民从官方通报和媒体调查中获知垃圾分类“月考”情况,既会从取得的成绩中树立信心,也会对存在的问题去反思;既有助于改善自身行为,也有利于引导他人。可以说市民是垃圾分类的关键推动者。

另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收集运输、终端处理等单位和从业者等,也会从“月考”情况了解垃圾分类进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各自工作。也就是说公布“月考”情况是尊重各方权益、获得各方支持的必要之举,也为下一步更好开展垃圾分类做了铺垫。“季考”“半年考”等也有类似效果。

那么对北京垃圾分类“月考”该打多少分呢?尽管大家对“月考”效果可能存在不同看法,但数字能说明问题。以家庭厨余垃圾为例,5月份全市家庭厨余垃圾日均分出量,环比4月份增长159%,同比2019年5月增长37%。餐饮单位厨余垃圾日均分出量1263吨,环比4月增长98%。成效显著。

再比如执法方面。5月份,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6.45万家,发现存在问题单位9911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4474起,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330起;立案查处个人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795起……这说明执法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其执法效果将会显现出来。

可能有人会认为,存在问题太多。譬如:有关方面督导检查发现了将近9000个问题;最近媒体走访各类单位、社区也发现不少问题。在笔者看来,新版垃圾分类完全不同于过去试点,在实施的首月出现某些问题也不奇怪。实施垃圾分类其实与很多改革相似,都是不断发现问题然后不断解决问题。

此次发现的9000个问题,不仅已下发各区落实整改,还将继续对上一阶段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保证问题整改效果。所以,发现问题不可怕,能否整改到位值得关注。总体来说,有关方面推动垃圾分类的成绩从数据能看出来,但部分个人、单位、社区等还得转变思想重视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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