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廣大市民從官方通報和媒體調查中獲知垃圾分類“月考”情況,既會從取得的成績中樹立信心,也會對存在的問題去反思。5月份,全市城管執法部門共檢查生活垃圾分類主體責任單位6.45萬家,發現存在問題單位9911家,責令改正違法行爲4474起,立案查處違法行爲2330起。

5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滿月”了。2日下午,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聯合市城管執法局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新版條例實施首月本市垃圾分類開展總體情況、執法情況及立案查處的典型案例。據悉,《條例》實施一個月以來,垃圾分類四指標實現“三升一降”。(6月3日北京晚報)

“月考”“季考”“半年考”……幾乎每個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城市,都會根據時間節點進行定期“考試”。此次北京通報的垃圾分類開展總體情況,因爲剛好實施滿月被輿論稱之爲“月考”,未來恐怕還有“季考”、“年考”等。那麼我們該如何看待這種“考試”,以及如何看待“考試成績”?

顯然這種“考試”很有必要。對有關方面來說,對第一個月垃圾分類實施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並通報,既履行了政府信息公開義務,也有利於總結工作經驗;既告知市民政府部門都做了什麼,也讓市民瞭解存在多少問題、哪些問題。如此,在垃圾分類方面政府與市民會建立信任、形成良性互動。

對市民而言,既是垃圾分類的重要參與者也是監督者,無疑很想知道第一月實施情況。當廣大市民從官方通報和媒體調查中獲知垃圾分類“月考”情況,既會從取得的成績中樹立信心,也會對存在的問題去反思;既有助於改善自身行爲,也有利於引導他人。可以說市民是垃圾分類的關鍵推動者。

另外,各類企事業單位、社區以及收集運輸、終端處理等單位和從業者等,也會從“月考”情況瞭解垃圾分類進展,有利於進一步完善各自工作。也就是說公佈“月考”情況是尊重各方權益、獲得各方支持的必要之舉,也爲下一步更好開展垃圾分類做了鋪墊。“季考”“半年考”等也有類似效果。

那麼對北京垃圾分類“月考”該打多少分呢?儘管大家對“月考”效果可能存在不同看法,但數字能說明問題。以家庭廚餘垃圾爲例,5月份全市家庭廚餘垃圾日均分出量,環比4月份增長159%,同比2019年5月增長37%。餐飲單位廚餘垃圾日均分出量1263噸,環比4月增長98%。成效顯著。

再比如執法方面。5月份,全市城管執法部門共檢查生活垃圾分類主體責任單位6.45萬家,發現存在問題單位9911家,責令改正違法行爲4474起,立案查處違法行爲2330起;立案查處個人生活垃圾分類違法行爲795起……這說明執法部門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其執法效果將會顯現出來。

可能有人會認爲,存在問題太多。譬如:有關方面督導檢查發現了將近9000個問題;最近媒體走訪各類單位、社區也發現不少問題。在筆者看來,新版垃圾分類完全不同於過去試點,在實施的首月出現某些問題也不奇怪。實施垃圾分類其實與很多改革相似,都是不斷髮現問題然後不斷解決問題。

此次發現的9000個問題,不僅已下發各區落實整改,還將繼續對上一階段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回頭看”,保證問題整改效果。所以,發現問題不可怕,能否整改到位值得關注。總體來說,有關方面推動垃圾分類的成績從數據能看出來,但部分個人、單位、社區等還得轉變思想重視垃圾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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