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果運營商按高標準向國家支付了靚號使用費,再對用戶採取高收費,應該說公衆會接受,一來,運營商爲靚號付出了較高成本,資費標準理應較高。那麼,運營商使用包括靚號在內的碼號資源時,是否向國家支付了相關使用費,使用費究竟是多少。

“掏錢的時候我是VIP,銷號的時候從來沒把我當成VIP,說銷就銷了。”楊先生說。51歲的楊先生是陝西寶雞人,10年前辦了一個尾號8888的聯通靚號,“當時是每月消費500元,消費滿3年就行。” 2019年12月,楊先生欲使用該手機號時,發現因欠費28元被銷號,消費19.2萬才能重裝。(1月6日華商報)

手機靚號引發的問題,近年來頻頻受到詬病。比如最近幾天,“390萬買一個手機號”的話題上了熱搜。過戶一個“*AAAAA”等級的號碼,須每月保底889元、預存5萬元。從這些新聞不難看出,手機靚號已經變成某些運營商的“提款機”——或通過用戶每月高消費來獲利,或通過預存資金獲取利息等收入。

從市場角度來說,商家根據商品的品質和需求來定價是一種正常現象。手機靚號,不僅便於別人記住,又能體現使用者身份,自然受市場歡迎,運營商無論是定價高還是附加其他條件,似乎都可以理解。但是,手機靚號並不是單純商品,而是一種公共資源。運營商利用公共資源牟取高利潤,卻是很不應該的。

《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第三條明確規定,碼號資源屬於國家所有。既然是國家所有,即爲公共資源。但從運營商的做法來看,手機靚號似乎變成了企業私產,想怎麼牟利就怎麼牟利,享有特權。坦率地說,手機靚號只爲運營商帶來豐厚利潤,並沒有爲公衆或國家帶來利益,這也是被質疑的原因之一。

《電信條例》規定,國家對電信資源統一規劃、集中管理、合理分配,實行有償使用制度。上述辦法也規定,國家對碼號資源實行有償使用制度。那麼,運營商使用包括靚號在內的碼號資源時,是否向國家支付了相關使用費,使用費究竟是多少?尤其是靚號的使用費是否明顯高於其他手機號碼使用費?

如果運營商按高標準向國家支付了靚號使用費,再對用戶採取高收費,應該說公衆會接受,一來,運營商爲靚號付出了較高成本,資費標準理應較高。二來,如果國家通過靚號獲得更多使用費,也會用於公共利益。但問題是,運營商未必向國家支付了高標準的靚號使用費,至少公開報道中沒有相關呈現。

雖然《電信條例》規定,電信資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但同時也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統籌考慮生產經營成本、電信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電信業務資費標準。試問,手機靚號高資費的背後,運營商生產經營成本究竟是多少?“天價”資費真的合理嗎?假如資費合理,不會一再被輿論質疑。

筆者以爲,手機靚號絕不能變成運營商“提款機”,因爲靚號是一種公共資源,也未見運營商爲此支付較高使用費。要想讓靚號迴歸公共資源,一種方式是運營商必須公開自己支付了多少靚號使用費,且這些費用都用於公共事業。另一種方式是國家統一管理分配靚號資源,由電腦系統自動發放靚號。

我們要意識到,手機靚號帶來的問題越來越多。如楊先生的遭遇反映出,運營商不能始終平等對待用戶,“消費19.2萬才能重裝”說明太霸道。再如,目前攜號轉網正在全國推行,而靚號協議成爲攜號轉網障礙。所以,有必要對手機靚號進行統一規範管理,爲用戶權益和攜號轉網創造更有利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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