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所以说,从贾母分菜这个细节,我们就足可以看出,黛玉和宝玉虽然分别住在潇湘馆和怡红院,但平素吃饭却是继续保持着幼年的习惯——大多在一起同桌吃饭的。”贾母接来吃了半碗,便吩咐:“将这粥送给凤哥儿吃去,”又指着“这一碗笋和这一盘风腌果子狸给颦儿宝玉两个吃去,那一碗肉给兰小子吃去。

《红楼梦》里,自从大家遵照元春的旨意住进大观园之后,黛玉选了潇湘馆,贾宝玉住在了怡红院。

虽然这两处地方算是整个大观园里最精致的、也是最靠近的园子。但毕竟是分门别户,隔开有一定的距离。

​那么,两人平素是如何生活的呢?还是真的就只是简单地你来我往、走动串门之类的?

黛玉从6岁来到荣国府,就和宝玉一起同住在碧纱橱。这期间,按照原著的描述,那是“食同桌,寝同床”。随着年龄渐长,“寝同床”显然不再可能,但“食同桌”还会继续吗?

在原著稍后的章节里,似乎没有再怎么具体描写两人的日常生活。笔者的注意力,更多集中到了两人的感情变化上。

​但两人住在潇湘馆和怡红院之后,到底是各有各的“小天地”,自然也不再像幼时那么亲密无间了。

难道说,宝玉和黛玉之间、木石前姻最后无法实现,真的也是输在了时间面前吗?

其实,虽然原著没有明说两人日常的生活,但我们完全可以从一些细节里找到两人的生活状况。

这就像一面镜子,主人公黛玉和宝玉在镜子的对面,我们只能从侧面观看,但也还是能观察到他们的点点滴滴的。

​在《红楼梦》第75回里,记录了一次贾母吃饭的情节。里面有几个细节是很能说明问题的:

鸳鸯又指那几样菜道:“这两样看不出是什么东西来,大老爷送来的。这一碗是鸡髓笋,是外头老爷送上来的。”一面说,一面就只将这碗笋送至桌上。贾母略尝了两点,便命:“将那两样着人送回去,就说我吃了。以后不必天天送,我想吃自然来要。”贾母接来吃了半碗,便吩咐:“将这粥送给凤哥儿吃去,”又指着“这一碗笋和这一盘风腌果子狸给颦儿宝玉两个吃去,那一碗肉给兰小子吃去。

​俗话说得好,宰相门前七品官。鸳鸯作为贾母的“贴身侍卫”,即使贾赦这个主子的账也不买。

当然,更主要的是因为贾赦刚刚得罪了鸳鸯,想要强行纳她为妾。所以,在鸳鸯的话里,“不知道什么东西”就成了贾赦的代名词,还不就是在指桑骂槐?

既然是“不知道什么东西”,自然也就不会端给贾母尝尝了。贾母虽然没有吃到,却也心知肚明,并没有说什么。还顺着鸳鸯的口气,让她传给贾赦,以后不要送了,想吃什么再说。这还不就是托词、只是给贾赦留下最后一块遮羞布?

​贾赦无耻,贾政却是鸳鸯不敢得罪的。所以,贾政送的“鸡髓笋”必然会端给贾母。贾母尝过之后,算是认可了贾政的孝心。

很多人看到贾母吃饭这一节,基本都停留于此。毕竟,前有鸳鸯拒婚的热闹,后有贾母拒绝贾赦送菜的场面,这都是很能吸睛的。

​其实,这里面还有好几个细节值得玩味的:

一个是将粥送给王熙凤。

抄检大观园之后,王熙凤病了。不但有身体上的劳累,更主要是受了王夫人的委屈所致。这方方面面,贾母也是甚为理解的。这碗粥,应该就是表示对王熙凤的支持与慰问。

毕竟,操劳这么一个大家庭,王熙凤的功过,贾母是心知肚明的。也非常认可王熙凤。这时候借一碗粥来慰问,就非常贴切了。要知道,此时的荣国府吃饭,尤氏夫人碗里的都是粳米,已经不是细粮了。

第二个是把一碗肉送给贾兰。

作为贾珠的遗腹子,本是荣国府实打实的五代长子。可贾兰在《红楼梦》里的存在感并不高,风头完全被贾宝玉这个叔叔给抢过去了,似乎是一个爷爷奶奶都不关心的人。

​贾母在关键时刻,其实还是非常惦记这个重孙子的。小孩子正是长身体,多吃点肉当然是最合适不过了。

第三个就是重点,“这一碗笋和这一盘风腌果子狸给颦儿宝玉两个吃去”。

这里面有什么诀窍?首先,这“鸡髓笋”是贾政送给贾母的,如今转手送给黛玉和宝玉,这意义就不一般了。

其次,也是最关键、最容易让人忽视的,这两盘菜是给黛玉宝玉“两个吃去”。这说什么?说明两人是一起吃饭的啊。

所以说,从贾母分菜这个细节,我们就足可以看出,黛玉和宝玉虽然分别住在潇湘馆和怡红院,但平素吃饭却是继续保持着幼年的习惯——大多在一起同桌吃饭的。

贾母不但知道这个情况,实际内心也是巴不得这样。所以才将贾政孝敬的菜转手给了两人。或多或少也是在宣示,在贾母眼里,黛玉宝玉,其实就是小两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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