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所以說,從賈母分菜這個細節,我們就足可以看出,黛玉和寶玉雖然分別住在瀟湘館和怡紅院,但平素喫飯卻是繼續保持着幼年的習慣——大多在一起同桌喫飯的。”賈母接來喫了半碗,便吩咐:“將這粥送給鳳哥兒喫去,”又指着“這一碗筍和這一盤風醃果子狸給顰兒寶玉兩個喫去,那一碗肉給蘭小子喫去。

《紅樓夢》裏,自從大家遵照元春的旨意住進大觀園之後,黛玉選了瀟湘館,賈寶玉住在了怡紅院。

雖然這兩處地方算是整個大觀園裏最精緻的、也是最靠近的園子。但畢竟是分門別戶,隔開有一定的距離。

​那麼,兩人平素是如何生活的呢?還是真的就只是簡單地你來我往、走動串門之類的?

黛玉從6歲來到榮國府,就和寶玉一起同住在碧紗櫥。這期間,按照原著的描述,那是“食同桌,寢同牀”。隨着年齡漸長,“寢同牀”顯然不再可能,但“食同桌”還會繼續嗎?

在原著稍後的章節裏,似乎沒有再怎麼具體描寫兩人的日常生活。筆者的注意力,更多集中到了兩人的感情變化上。

​但兩人住在瀟湘館和怡紅院之後,到底是各有各的“小天地”,自然也不再像幼時那麼親密無間了。

難道說,寶玉和黛玉之間、木石前姻最後無法實現,真的也是輸在了時間面前嗎?

其實,雖然原著沒有明說兩人日常的生活,但我們完全可以從一些細節裏找到兩人的生活狀況。

這就像一面鏡子,主人公黛玉和寶玉在鏡子的對面,我們只能從側面觀看,但也還是能觀察到他們的點點滴滴的。

​在《紅樓夢》第75回裏,記錄了一次賈母喫飯的情節。裏面有幾個細節是很能說明問題的:

鴛鴦又指那幾樣菜道:“這兩樣看不出是什麼東西來,大老爺送來的。這一碗是雞髓筍,是外頭老爺送上來的。”一面說,一面就只將這碗筍送至桌上。賈母略嚐了兩點,便命:“將那兩樣着人送回去,就說我喫了。以後不必天天送,我想喫自然來要。”賈母接來喫了半碗,便吩咐:“將這粥送給鳳哥兒喫去,”又指着“這一碗筍和這一盤風醃果子狸給顰兒寶玉兩個喫去,那一碗肉給蘭小子喫去。

​俗話說得好,宰相門前七品官。鴛鴦作爲賈母的“貼身侍衛”,即使賈赦這個主子的賬也不買。

當然,更主要的是因爲賈赦剛剛得罪了鴛鴦,想要強行納她爲妾。所以,在鴛鴦的話裏,“不知道什麼東西”就成了賈赦的代名詞,還不就是在指桑罵槐?

既然是“不知道什麼東西”,自然也就不會端給賈母嚐嚐了。賈母雖然沒有喫到,卻也心知肚明,並沒有說什麼。還順着鴛鴦的口氣,讓她傳給賈赦,以後不要送了,想喫什麼再說。這還不就是託詞、只是給賈赦留下最後一塊遮羞布?

​賈赦無恥,賈政卻是鴛鴦不敢得罪的。所以,賈政送的“雞髓筍”必然會端給賈母。賈母嘗過之後,算是認可了賈政的孝心。

很多人看到賈母喫飯這一節,基本都停留於此。畢竟,前有鴛鴦拒婚的熱鬧,後有賈母拒絕賈赦送菜的場面,這都是很能吸睛的。

​其實,這裏面還有好幾個細節值得玩味的:

一個是將粥送給王熙鳳。

抄檢大觀園之後,王熙鳳病了。不但有身體上的勞累,更主要是受了王夫人的委屈所致。這方方面面,賈母也是甚爲理解的。這碗粥,應該就是表示對王熙鳳的支持與慰問。

畢竟,操勞這麼一個大家庭,王熙鳳的功過,賈母是心知肚明的。也非常認可王熙鳳。這時候借一碗粥來慰問,就非常貼切了。要知道,此時的榮國府喫飯,尤氏夫人碗裏的都是粳米,已經不是細糧了。

第二個是把一碗肉送給賈蘭。

作爲賈珠的遺腹子,本是榮國府實打實的五代長子。可賈蘭在《紅樓夢》裏的存在感並不高,風頭完全被賈寶玉這個叔叔給搶過去了,似乎是一個爺爺奶奶都不關心的人。

​賈母在關鍵時刻,其實還是非常惦記這個重孫子的。小孩子正是長身體,多喫點肉當然是最合適不過了。

第三個就是重點,“這一碗筍和這一盤風醃果子狸給顰兒寶玉兩個喫去”。

這裏面有什麼訣竅?首先,這“雞髓筍”是賈政送給賈母的,如今轉手送給黛玉和寶玉,這意義就不一般了。

其次,也是最關鍵、最容易讓人忽視的,這兩盤菜是給黛玉寶玉“兩個喫去”。這說什麼?說明兩人是一起喫飯的啊。

所以說,從賈母分菜這個細節,我們就足可以看出,黛玉和寶玉雖然分別住在瀟湘館和怡紅院,但平素喫飯卻是繼續保持着幼年的習慣——大多在一起同桌喫飯的。

賈母不但知道這個情況,實際內心也是巴不得這樣。所以纔將賈政孝敬的菜轉手給了兩人。或多或少也是在宣示,在賈母眼裏,黛玉寶玉,其實就是小兩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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