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4、放寬退役大學生士兵(包括大學畢業生入伍後退役和在校生、新生入伍後退役復學完成學業人員)參加招錄(聘)的年齡和學歷限制,其服役經歷視同基層工作經歷,服役時間計算工齡。22、退役大學生士兵可參加戶籍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原畢業高校就業招聘會,享受就業信息、重點推薦、就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爲進一步暢通大學生參軍“綠色通道”,緩解大學畢業生就業壓力,湖南省人民政府和省軍區聯合制定出臺《激勵大學生參軍入伍若干措施》(湘政發〔2020〕10號)文件,從 政治榮譽、復學升學、服務管理、退役安置、經濟優待、就業創業等9個方面出臺37條優待措施,確保大學生參軍政治上有榮譽、經濟上有獎勵、學業上有保障、就業上有出路,激勵更多優秀大學生報名應徵。

37條優待措施

1、高校要召開大學生入伍歡送會,爲其建立“一人一檔”管理制度,收到立功喜報應及時通知其戶籍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

2、 高職(專科)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經歷可作爲畢業實習經歷。

3、對上半年入伍的普通本科、高職(專科)畢業班學生,已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併成績合格、在服役期間完成畢業設計(論文)、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高校發給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院校發給學位證書。

***大學生士兵入伍資助補償學費4、高校學生服義務兵役的,國家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

5、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讀的學生,服役期間按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自願復學或入學的,實行學費減免。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標準, 本科和高職(專科)學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0元。 )

***大學生士兵入伍經濟優待6、按照畢業生不低於每人5000元、在校生不低於每人4000元的標準,對入伍大學生髮放一次性獎勵,所需經費由市縣財政承擔,市縣可結合實際適當提高獎勵標準,省財政對大學生徵兵任務較重地區給予適當補助。

7、在符合湖南省財政惠民惠農補貼“一卡通”發放管理原則的前提下,把義務兵家庭優待金、進疆進藏獎勵金、大學生入伍一次性獎勵金通過“一卡通”系統,發放到《湖南省公民兵役證》,於新兵起運之日起120天內落實到位。

(享受省市財政轉移支付的縣市區,在上級相關優撫經費下撥前,先由本級財政墊支。檢疫複查期內,對部隊複查退兵和除名的,收回已發放的相關優待補助。)

***大學生士兵入伍優撫服務

8、對異地入伍的大學生,徵集地徵兵辦公室在新兵起運後60天內,及時發函到其戶籍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保證其家庭享受軍屬待遇。

9、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靈活就業後繳納社會保險的,按規定給予一定的社會保險補貼,最長不超過兩年。

10、優撫醫院爲現役大學生士兵父母提供優惠體檢,享受免收普通門診掛號費和優先就診、檢查、住院等服務。

***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

11、針對退役大學生士兵再入學校、重拾學業等實際,在思想、心理、學業等方面加強幫扶,使其儘快融入校園、適應環境。

12、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優先參加優秀畢業生評選,不受指標限制。

13、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讀的學生(含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2年內允許復學或入學,任何高校不得違規預收學費。

14、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經學校同意並履行相關手續,可放寬專業限制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

***退役大學生士兵升學

15、各高校將服兵役情況納入“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遴選指標體系,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

16、退役大學生士兵在 完成本科學業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7、積極向教育部爭取支持,擴大“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18、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 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19、高職(專科)學生應徵入伍服兵役退役,在完成學業後,參加普通本科專升本考試,實行計劃單列,錄取比例不低於60%,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可免試入讀普通本科,具有高職(專科)學歷的畢業生,退役後免試入讀成人本科。

20、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專升本、免試入讀本科和研究生,按照本人申請、高校和兵役機關審覈推薦、省教育廳統籌的程序辦理。

***退役大學生士兵就業服務

21、入伍大學畢業生退役後一年內,可視同當年的應屆畢業生,享受應屆畢業生錄(聘)用同等政策,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向原就讀高校再次申請辦理就業報到手續、戶檔隨遷。

22、退役大學生士兵可參加戶籍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原畢業高校就業招聘會,享受就業信息、重點推薦、就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23、大學畢業生入伍前被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錄用或者聘用的,服役期間保留人事關係或者勞動關係,退役後可以選擇復職復工。

***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招錄(聘)退役大學生士兵

24、放寬退役大學生士兵(包括大學畢業生入伍後退役和在校生、新生入伍後退役復學完成學業人員)參加招錄(聘)的年齡和學歷限制,其服役經歷視同基層工作經歷,服役時間計算工齡。

25、黨政機關在組織開展選調生工作時,注意選調有服役經歷的優秀大學生。

26、退役大學生士兵參加我省艱苦邊遠地區縣鄉機關公務員招錄,可與當地事業編制人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同享招錄總額10%-15%的招錄計劃。

27、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管理類崗位面向基層工作經歷人員公開招聘或選調的職位,與基層工作經歷人員共享考錄比例,其中省屬單位應安排不少於10%、市屬單位應安排不少於20%的崗位。

28、退役大學生士兵參加我省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可根據應聘人員報名、專業分佈等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成績合格線。

29、符合相應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享受公費定向師範生、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基層農技特崗人員同等優惠政策,通過直接考覈招聘的方式確定具體服務的事業單位和工作崗位。

30、加大面向退役士兵、村(社區)幹部、大學生村官招錄鄉鎮(街道)公務員和招聘鄉鎮(街道)事業編制人員力度,比例達到招錄(聘)人員總數的30%以上。

31、專職人民武裝幹部主要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考。

(退役大學生士兵參加事業單位定向招聘的比例,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同級兵役機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共同監督落實。)

***企業招用退役大學生士兵

32、省屬國有企業把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納入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總盤子,招聘比例不低於當年新增崗位的10%,招聘信息應同步提交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網上公開發布。

33、鼓勵非公經濟企業吸納退役大學生士兵就業,每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穩定就業1年以上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可按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按規定,在3年內根據實際招用人數,按每人每年9000元的限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支持退役大學生士兵自主創業

34、依託政府投資或社會共建的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區,設置退役大學生士兵創業專區或創業專席,按規定落實經營場地、水電減免、投融資、人力資源、宣傳推廣等優惠服務,逐步建立包含場地資金扶持、示範項目培育、創業人才培訓、法律政策諮詢等促進退役大學生士兵創業的工作機制和服務平臺。

35、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除國家限制行業外,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按規定,以每戶每年14400元爲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36、對退役大學生士兵自主創辦小微企業或合夥創辦企業的,可申請最高15萬元、7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按規定予以貼息。

37、支持融資性擔保機構爲退役大學生士兵創業貸款提供增信服務,擔保費率原則上不高於1%。

* 同時,大學生應徵入伍享受普通適齡青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進疆進藏獎勵金、免費技能職業培訓等普惠政策。

【來源:永州共青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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