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

西安新聞網訊 6月3日,新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耿某某等14人惡勢力團伙盜竊案。該團伙在西安火車站誘騙出站旅客至賓館,迫使受害旅客接受性服務,同時趁機盜竊受害旅客的錢財,並威脅不準報案。

公訴機關指控,在2019年春節前夕,耿某某等人趁外出務工農民工返鄉之際,在西安火車站周邊打着可以乘坐大巴車的幌子,將出站旅客誘騙至賓館,然後通過恐嚇、威脅的方式迫使受害旅客在賓館內接受有償性服務。在受害旅客接受性服務的同時,這夥人伺機盜竊受害旅客隨身攜帶的錢財。盜竊完成後,爲防止受害旅客報案,這夥人給受害旅客拍攝合影,以掌握受害旅客相關信息及受害旅客有嫖娼行爲爲由,對受害旅客實施威脅。然後聯繫三輪摩托,將受害旅客送回西安火車站。公訴機關指控,在近一個月的時間內,該犯罪團伙瘋狂作案,實施盜竊、賣淫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社會秩序,造成較爲惡劣的社會影響。

6月3日上午,新城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開庭審理此案。因疫情防控需要,庭審前,爲保障庭審安全有序進行,新城區人民法院制定了庭審保障預案、庭審消殺應急方案,併爲參加庭審的法官幹警、公訴人、律師及後勤保障人員統一進行核酸檢測,確保庭審萬無一失。庭審中,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實,該團伙認罪認罰。

西安報業全媒體記者 張志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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