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衛東區法院在區北環路街道寺溝社區舉行“法官進社區(網格)”啓動儀式。區委副書記黃東明參加儀式並講話,區委常委、區政法委書記劉新彥,副書記杜海龍、各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區法院班子成員,北環路街道各社區負責人,以及社區居民參加活動儀式,活動儀式由區法院院長李俊峯主持。

啓動儀式上,李俊峯院長對開展好“法官進社區(網格)”活動提出要求:每位法官都要有社區(村)聯繫點,採取定期與隨時需要相結合,到社區(村莊)服務,主動承擔化解矛盾、釋法答疑、法治宣傳、司法建議、回訪幫教、民意溝通等職能,提升社區治理法治化水平。

區委副書記黃東明就如何落實好“法官進社區(網格)”活動提出三點要求:一要提高站位,充分認識活動的重要意義。“法官進社區”既是一項政治任務也是現實需要,是對“堅持將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要求的貫徹落實,也是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把矛盾糾紛化解在社區的有效手段,還是加快構建多渠道便捷化矛盾預防化解網絡和多層次階梯式糾紛解決體系的重要抓手,通過“法官進社區”活動,要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爲推進“五個一”機制落地落實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要多措並舉,全力打造司法服務品牌。區法院要切實把握好“法官進社區”這一契機,通過開展線上法律服務、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援助指導等方式,深入推進便民利民服務措施,不斷將工作力量下沉、重心下移、服務下傾,做好社區矛盾糾紛的排查分析、調解指引工作,幫助社區居民解決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方面的問題和困難,全力打造可複製、能借鑑、易推廣的司法服務品牌和“鮮活樣本”。

三要統籌協作,積極營造共建共享氛圍。各部門要全力配合,特別是社區工作人員和網格員要充分發揮自身對基層信息熟悉瞭解的優勢,協助法院開展案件糾紛化解、送達文書、執行查人找物、瞭解社情民意、排查發現矛盾糾紛線索隱患、化解涉訴信訪案件等工作,積極教育引導羣衆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實現矛盾化解“小事不出網格、大事不出社區、難事不出街道”。

啓動儀式結束後,區法院民事法官來到平煤股份一礦巡迴開庭,公開審理了一起追償權糾紛案,並派出審判經驗豐富、法律素質較高的資深法官現場開展了法律諮詢。截止目前,區法院法官已下社區巡迴開庭5次,篩選出巡迴開庭案件20餘件,發放宣傳材料兩千餘份,現場調解離婚、民間借貨等糾紛7起,引導2起離婚案件當事人在立案前撤回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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