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執行法官得知雙方無法自行履行協議後,考慮到馬上要到夏收時節,不能耽誤王某某收麥,決定近日再次前往現場解決問題。5月29日,一起排除妨礙案件在輝縣市法院執行局副局長裴峯,執行法官杜廣軍的努力下,快速執結。

5月29日,一起排除妨礙案件在輝縣市法院執行局副局長裴峯,執行法官杜廣軍的努力下,快速執結。不僅解決了申請人夏收小麥收割機械通行的問題,而且化解了當事人雙方多年的鄰里矛盾,真正做到“案結事了”。

申請人王某某和被執行人趙某某本是多年的鄰居,但兩家多年來大小摩擦不斷,矛盾頗深。2019年5月,趙某某運來兩車磚石倒在自家牆外,正好擋住王某某耕地必經道路,導致王某某出入耕地的通道變窄,車輛無法進出,雙方關係極度惡化。後經親屬及村鄉幹部多次調解,仍然無法化解矛盾。

王某某向輝縣市法院起訴要求清除影響其耕種地通道的石頭。該案判決後於2020年4月27日進行執行程序。案件承辦人杜廣軍多次前往現場勘查並瞭解到雙方糾紛起因都是因爲平時小事積攢而發。在執行法官以“遠親不如近鄰”的箴言耐心開導和疏導下,雙方情緒有所緩和,被執行人態度開始轉變,促成兩家達成了和解協議。

5月18日,當事人雙方在自行清除過程中,又因爲界限問題而只將部分石塊清走,小麥收割機仍無法通過。執行法官得知雙方無法自行履行協議後,考慮到馬上要到夏收時節,不能耽誤王某某收麥,決定近日再次前往現場解決問題。

5月29日,執行局副局長裴峯,執行法官杜廣軍帶領書記員、輔警再次來到清除妨礙現場。對雙方耐心釋法明理,努力化解雙方心結,明確告知被執行人如果繼續妨礙執行將要承擔嚴重的法律後果,被執行人當場表態不再堆放妨礙物。最終,在執行幹警的監督指導下,現場磚石再次被清除完畢,道路恢復暢通,小麥收割機順利開往麥田。

一起排除妨礙物案件,執行法官以實際行動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彰顯了法律威嚴。至此,該起排除妨礙糾紛案得以成功執結,維護了鄰里和諧關係,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王清平 侯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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