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買房忘記28年”房主已收房,現住戶稱“搬家不是認輸”

經雙方協商,房主要求現住戶林先生6月6日前搬離交房。交房前,住戶林先生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說,搬家“不是認輸”,主要是承受不住非議,自己也有苦衷,並認爲他們也是受害者。“父親一直想不起來賣房者全名,所以我們有苦也說不出來。”

“買房忘記28年”房主已收房,現住戶稱“搬家不是認輸”

深圳“28年後想起買過一套房”事件持續引發關注。6月6日,是房主與現住戶約定交房時間,小區物業潘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住戶林先生一家已搬走,房主代表拿到鑰匙後更換了新鎖,目前交房工作已結束。

28年前,張女士花費33萬在深圳買下一套房子。其親屬稱,張女士是香港人,買房後前往香港和海外。28年後再次登門,昔日毛坯房已變成精裝修,住戶林先生一家已居住多年。

林先生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房子是父親2002年前後從別人手裏購買所得。並稱父親當時付款20萬,後賣房者不知所蹤,直到房主找上門才得知此事。此外,林先生提到裝修房子花費約20萬元,希望房主能補償這筆裝修費用。

經雙方協商,房主要求現住戶林先生6月6日前搬離交房。交房前,住戶林先生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說,搬家“不是認輸”,主要是承受不住非議,自己也有苦衷,並認爲他們也是受害者。“父親一直想不起來賣房者全名,所以我們有苦也說不出來。”

此外,林先生稱,十幾年前,放有房子證件的保險櫃被人撬開,事發後他們前往當地派出所報了案。但目前在派出所已查詢不到當年的案件記錄。

6日,小區物業潘先生介紹,今日他與房主代表一起收房,房間裏只剩一張飯桌和幾把沙發椅,“基本都搬空了,住戶林先生一方今天也沒有出現。”他提到,這是一套四室三廳共144平方米的房子,目前沒聽房主說過要轉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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